装修合同(2)

时间:2021-08-31

装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 房 型 层 (式) 室 厅 厨 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

  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

  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

  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

  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进程内容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签订意向之日认可 付款时扣除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元材料款100%元施工工费50%合计工期进度过半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40%年 月 日竣工验收 10%当 天 元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

  委托方(甲方)签名:

  承接方(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装修合同 篇3

  甲方: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物业单元: 街 号

  丙方(装修企业):

  为加强对本小区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确保小区在装修期间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秩序,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一条第8点, 明确物业管理公司、业主、装饰装修企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是本小区物业的装修管理部门,负责乙方装修申请的备案、服务、管理、监督和检查;乙方(业主)在本区域内有权利对自己个人所属物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相关规定进行装修装饰行为;并且委托丙方负责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已受乙方委托之丙方有正常进行施工装修之权利,但需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第二条 办理装饰装修程序的约定

  1、乙方需要对商铺或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必须遵守《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审批,提供相关装修方案及办理相关装修手续。

  2、乙丙方递交的房屋装饰装修申请项目,必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缴交装修保证金共5000元/户后,收到甲方发出《装修施工许可证》后,乙方才可以进行装修施工;未办理装修审批手续,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责令装修单位立即停工,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并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条 装修及验收

  1、装修过程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在装修工程完成后,经检查,若乙方或丙方没有违反《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行为的,甲方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若乙方或丙方有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 将按约定进行执行,情节严重的,除没收保证金外,视其违章情况,给予要求恢复原状、并承担违章造成的其它一切责任;在装修完工半年内,如发现因乙方装修工程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电话、门铃、电视线路损坏或损坏其它物品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丙方要为其装修工人到甲方办理相关出入手续。

  第四条、垃圾清运与处理的约定

  1、为确保小区装修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秩序,小区装修垃圾的清运处理实行统一管理的方式,由甲方进行统一有偿清理,乙方的装修垃圾应堆放在甲方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位置,不得将装修及其他垃圾堆放在小区的任何公共地方。

  2、乙方为住宅业主的,在已审批时行装修前需向甲方缴交相应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一次性),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划分,标准如下(不含花园部分):

  1.建筑面积200㎡(不含200㎡)以下400元/户;

  2.建筑面积200-300㎡(不含300㎡)之间600元/户;

  3.建筑面积300-400㎡(不含400㎡)之间900元/户;

  4.建筑面积400-600㎡(不含600㎡)以上1300元/户;

  5. 建筑面积600㎡(含600㎡)以上1500元/户;

  (甲方保留根据实际装修情况对以上费用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3、乙方为商铺业主的,所生产的垃圾应堆放在该商铺的门前,并自行负责清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若乙方或丙方要求把装修垃圾堆放在甲方的指定位置时,则须缴付装修垃圾清运费用500元/户,没有缴费而擅自堆放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00元,另外,对于堆放在商铺门口公共场所的垃圾未按时清理的,乙方或丙方接到甲方两次通知后仍不自觉清理时,则由甲方派人代清,清理费为500元/次,其费用在装修保证金内扣收。

  4、一切装修垃圾应采用袋装清运,并按甲方指定的地方放置;不按指定位置堆放装修材料、垃圾,或在搬运装修材料、垃圾过程中,损坏公共部位、公共墙面、乱倒装修垃圾阻塞厕盆、排水管道等,一经发现,乙方或丙方除需要清理通畅,修复损坏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如丙方不能到场签订,由甲乙双方签订,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丙方不能履行或承担责任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签署):

  x物业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