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3)

时间:2021-08-31

建筑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总包承建的 工程中的 劳务工程分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分包具体工作内容

  第三条 分包项目及包干单价

  3.1 乙方劳务分包费用实行包干单价结算,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税费、停窝工费、未能预见费、管理费等费用。

  3.2 施工区域内的建筑材料、架料、机具的上、下车及人力转运(含二次转运)按每月每人 元包干。

  3.3 基础以上按建筑面积包干,建筑面积为:暂计m2,包干单价为 元/m2,其中基价 元/m2,质量 元/m2,安全 元/m2,工期 元/m2,文明施工 元/m2,材料节约 元/m2。

  注:若乙方在分包施工中不能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标准,则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第三条各包干单价中所含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的相应部分价款,不再支付。

  第四条 有关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的具体要求及其他约定 4.1 质量:分包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质量等级达到,质量要求须由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质监负责人按国家所规定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和签发。

  若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须返工至验收标准为止,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材料费、误工费、劳务费)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与业主方的总合同所约定的质量处罚条款执行。

  4.2 分包工程交甲方验收达到质量等级要求后,双方办理结算及财务手续时,应预留分包款总额的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质保期为____年,保修期从单位工程移交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及期内权利义务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证书》内容执行。

  4.3分包工期以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规定的分时分段具体工期及形象进度为准,工期由 甲方项目工程部经理签发。若乙方擅自退场、擅自停工(未提前 天通知甲方)或延误工期,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违约金 元/天。

  4.4 安全: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标准及《重庆市劳动安全条例》乙方应尽量杜绝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各种事故控制在项目工程部规定的指标范围内,该项指标由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安全负责人签发。

  在分包工程施工期内所发生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在明确责任基础上,所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甲乙双方按责任划分比例承担,善后处理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若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安全事故处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对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若因乙方人员违章操作引起的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确定的裁定单位:一般事故为甲方总部安全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如死亡事故等)为甲方上一级主管部门,并以裁定单位作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书为责任确定的依据。

  4.4 文明施工:须达到甲方项目工程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此项由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经理指定专人签发,若未达到要求 。

  4.5 材料使用、管理:由甲方施工员根据材料消耗定额按分包工程量签发限额领料单,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或区段长审签后,乙方到甲方现场库房领取;凡超耗部份和乙方恶意浪费(不服从管理,不及时回收,不听安排,盲目施工等)部分的材料费由乙方全额全价(预算价)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给予乙方适当的罚款。

  4.6 乙方进场后,若不能达到甲方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使用管理的要求,影响甲方总包工程进行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出场,相关经济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劳务分包费的支付

  5.1 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5.2 支付程序:乙方每月XX日按实物完成工作量统计报表报甲方审定,以建设方验收合格的书面依据和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付款的必要条件,按所完成实物工作量的 %支付分包款,累计付至总分包款的 %时暂不支付,余款在建设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办清结算并在建设方付清总包工程结算款、扣除质保金(按结算劳务费总额的 %)后付给乙方。质保金于 年保修期满后,扣除所发生的质量保修费后支付,保修期从单位工程移交建设方之日起计算。

  5.3 乙方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纳,并向乙方出具纳税证明。

  5.4 若因建设方拖欠甲方工程款而致甲方资金有困难时,乙方应共同分担由此产生的资金压力,即免除甲方延迟付款的责任。所余全部分包费待甲方收到建设方支付拖欠的总包工程款后按5.2款约定支付。

  第六条:临时设施、水、电由 。

  第七条:附则

  7.1 本合同条款所述的项目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详见公示于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 的管理人员简介。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分包工程完工交验,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7.4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代表: 分包商: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农村建筑包工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农村建筑包工合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内容:水电清包施工,即水电管路铺设,水压测试 ,强电开关面板和插座的安装。

  三、工程质保

  1、严格按照水电规范要求施工,每道工序需经持枪、监理验收合格为准。

  2、水路、电路隐蔽工程质保1年,在此其间内出现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四、价格

  清包工费:____元/平方米,大写______元/平方米。

  五、付款方式

  1、主体完工付总工程款的_____%

  2、工程竣工,水电验收合格,付清所有余款。

  六、材料

  1、水电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自主购款买余,乙方负责施工。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试压等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如应材料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或不达标均与乙方无关。

  2、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若因甲方购买材料不及时,导致工程延误,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五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七、安全

  施工当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八、进场日起,一个月后须发工人生活费每人每月20xx元,到期未发,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讨要工人工资以及退场。甲方需提供工人宿舍、及日常用水、用电。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