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建筑合同模板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编号:签订地址: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订购门窗的数量、形式及合同总值:
备注:
1、面积计算方法: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飘窗部分面积计算方法:按展开固定、平开面积分别计算
附注:
1、门窗铝材采用生产的品牌,颜色为,色号标准型材。具体型材规格、尺寸按施工图要求及当地工程验收规范要求 2、门窗玻璃型号、规格、尺寸按施工图要求及当地工程验收规范要求。 3、 施工楼号为号楼,共幢。 4、工程质监编号:
二、结算和付款方式:
1、按甲方提供或确认的门窗实际尺寸实际数量结算。
2、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按实际施工面积预付外框进场安装时甲方付合同总价的 ;内扇进场安装前甲方付总合同价的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 ;余款(扣除5%保修金)在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年内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年内付清。
三、工程任务:
1、甲方提供订购门窗的洞口规格、数量清单和式样型号图(附件A),如请乙方按尺寸设计门窗样式,应经甲方签字确认(附件B)。乙方负责按图制作和安装。
2、乙方保质、保量、保进度的完成任务,进场安装工期为 日。(甲方通知)
四、工程施工界面:
1、乙方负责产品外框表面用塑料贴纸包装,装运至甲方工程现场。2、风险转移:自竣工验收合格,住户入住验收后起风险转至甲方。
五、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须委派工程主管为施工现场代表,行使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按工程进度要求,负责产品的进场及安装。
3、乙方所供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现行有关标准,并必须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乙方做好派往工程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和管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施工。由于乙方人员自身违章产生的质量及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责任:
1、甲方须委派一名施工人员负责与乙方现场代表的配合协调,并负责施工现场进度、质量的检查签证。施工人员协助乙方工程主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2、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六、不可抗力:
当乙方或甲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履行的时间将顺延,顺延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不可抗力是指发生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冰冻等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使双方或其中一方停工。
七、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否则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约金。
2、由于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拖延付款,乙方有权顺延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应按拖欠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欠款利息。
3、由于乙方成品以及安装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
1、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送达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单及材料质保书、出厂证明等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单后七天内组织有关部门合同验收。若甲方不经验收而提前使用,则视为验收通过。乙方提供整套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2、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供二年期限的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甲方发现问题并通知后,乙方应在48小时内派人员到场维修。
3、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自身原因需要修理的,维修费用和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非产品自身原因需要修理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材料成本费。
九、合同的终止与仲裁:
1、因合同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解除本合同。但所有责任和损失,应由不能继续履行方承担。
2、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索赔、违约等事项,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提供不少于80%结算总价的材料发票。
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全部付清,合同自动终止失效。
甲方(章): 代 表: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乙方(章):代 表: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日
发包方(甲方):建工街道办事处
承包方(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 工程地点: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 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xx年7月28日开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总造价: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约定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约定
1、 结算方式:(1)以20xx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 保修时间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
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