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的风险分类与风险规避方法有哪些(3)

时间:2021-08-31

  2、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

  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请专业律师审查防患于未然。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仅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

  (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合同法》第 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 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签名样本、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工作证明材料)。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