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平顶山市裕盛商贸有限公司
甲 方:XXXXXXXX
乙 方:平顶山市裕盛商贸有限公司 施工方:华北科技学院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平顶山市XXXXXXXX瞬变电磁水文勘探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 勘探区面积和范围
瞬变电磁水文勘探总面积约(1.57)km2;
二、地质任务
1勘探区域:XXXXXXXX待勘探区域,勘探面积1.57 km2。 勘探深度:二 1 煤底板以下,即勘探垂深≧350m.
2探测煤矿井田范围内二1煤采空区富水性异常的分布范围。 3查明对主采二1煤层底板石炭系灰岩富水情况。 4对测区内煤层开采或水害治理提供物理探测技术依据。
三、工程造价
1、瞬变电磁水文勘探工程总价款:671004元(含税价)
2、说明:地面瞬变电磁采用按测点收费:( 324)元/单个测点本次探测共计布置测点(2071)个,勘探面积为(1.57)km2。
四、工程进度(总工期为30天)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野外数据采集工作;
2、野外结束后10日内,提交瞬变电磁水文勘探终审报告;上述工作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可顺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的30%,,计201301.2元。 2、野外采集结束后3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的30%,计201301.2元;
3、最终地质资料报告经评审合格送达甲方后3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计268401.6元;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负责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提出工程任务及要求;
2、向施工方提供相关地质资料,包括钻探、矿井揭露的有关资料; 3、按合同及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费用;
4、对整体工程质量甲方有权提出合理处罚意见;
5、负责处理由于施工而引起的工农和地方关系(如青苗补偿)等,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自理;
(二)乙方:
1、根据地质任务,负责编制技术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设计执行;
2、负责野外现场施工、数据采集等工作; 3、负责水文地质资料处理及解释工作;
4、负责编制最终工程成果报告;
5、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向甲方提交评审合格报告;
6、提交的成果资料份数8份(并提供电子文档三份); 水文地质报告(评审结果和最终报告书,包括文字报告、附表、附图)
7、严格按照建设单位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须调整设计方案,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8、勘探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勘探过程中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做好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中搞好安全工作。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委托的管理人员管理;
10、乙方必须按要求完成勘探工作,勘探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认可,否则不予结算;
11、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投标文件中乙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七、本项目所新形成的地质资料属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均负有对外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