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公司总经销的合同

时间:2021-08-3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就广州市诺缦琦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生产之“XXX”品牌服饰经销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法律地位及保证

  1.1 甲方的法律地位

  甲方保证:甲方是有权销售“XXX”产品并授权乙方经营“XXX”产品专卖店的独立法人组织。 甲方保证:甲方为合法注册的“XXX”商标以及其它标志、商号及商誉的独占被许可人。

  1.2 乙方的法律地位

  乙方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法律主体进行其活动。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乙方不是作为甲方的佣金代理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甲方不负担乙方经营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

  第二条:宗旨

  甲乙双方的共同目的是通过甲方生产之“XXX”系列服饰专卖,从而规范市场,提高产品品味,扩大市场品牌效应,通过规模效益,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取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特许事项

  甲方特许乙方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之地域、期间内按本协议条款:

  1、出售和使用甲方制造的产品的权利。

  2、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合同附件,称作“XXX”品牌识别系统VI手册所规定的品牌形象的权利。

  3、在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下,在所授权区域内使用“XXX”名字/标志的权利(包括用于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路牌等媒体开展有利于提升“XXX”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第四条:独家经销期间与地域

  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在  地区按本协议约定独家经销“XXX”系列服饰的权利,特许期间为壹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

  3、乙方不得在特许期间或特许区域从事销售非甲方服饰类产品的活动。

  4、乙方若在非特许区域从事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且乙方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给予甲方。

  第五条:保证金和独家经销商销售额指标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圆整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违约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全额或部分扣除保证金。

  2、乙方每季度销售额必须要完成以下分类的各项任务(按乙方从甲方的进货金额计算)。若有一个季度低于最低销售额,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若有两个季度达不到最低销售额(连续或间断均属此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十六条所有终止合同的手续后由甲方全额免息退回保证金。

  第六条:订货及提货细则

  甲方给予乙方每年四次订货,每次订货必须完成首批订货金额。乙方将客户所订购货物的明细(型号、规格、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和费用的承担、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保险等)电传给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将乙方所购货物金额及交货时间回传给乙方确认。为确保交货时间无争议,双方应共同做好如下工作:

  1、交货时间一经协定,甲方务必准时,不得无故延后,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乙方订单将货物准备好后,即通知乙方提货,如因乙方迟迟不提货,超过  天以上,按订货金额的5‰加收保管费,如一个月内未提货,乙方按放弃部分的货款金额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委托他人提货,应出具运输委托书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供甲方验证存档,货品装上车,由乙方委托承运人全权代表乙方签字后,即视数量、质量验收无误。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乙方每一季订货完成以后要将首批订货金额的30%货款在3天内汇款至甲方指定的帐号上。乙方在接受甲方的订单确认单后叁天内将货款汇款至甲方(甲方银行帐号:  ),甲方收到货款后按订单约定时间发货。

  第八条:价格、包装及质量验收

  1、乙方所订货品的价格均按甲方制定的统一价格进行结算。正价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分销给加盟商;推广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分销给加盟商。附属货品(包、帽、鞋、袜等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分销给加盟商。

  2、甲方按实际订单要求提供包装。

  3、质量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样品为准,货到乙方后,三天内无质量异议,即视为质量验收合格,若因质量异议,属甲方原因,甲方给予乙方在贰个月以内100%的调换等价值货品,属乙方人为原因,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 价格限制及方式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提高或降低,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专卖合约,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应根据市场的不同情况,适当地调节产品的价格。

  3、乙方可以分销给各分销商,但必须限制分销商只能特许专卖店的形式销售。乙方也可自身设立特许专卖店销售。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动态,不断完善产品结构,推陈出新,确保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甲方根据不同城市的订货明细,针对乙方的地区销售开发新产品。

  3、甲方有义务保证产品的质量;有义务保证产品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现场专卖区域的营业员进行产品技术性能、款式特色、销售技巧的综合培训。

  5、甲方免费提供设计方案及整套专卖店所具备一切的形象,文字图片资料和产品摆场的形象定位。

  6、甲方依订单约定按时按量发货。

  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

  1、在指定地区享有“XXX”系列服饰专卖权。在与本协议无冲突的情况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在该城市尽力拓展客户。除专卖店销售的产品外,所有具备法律效力的约束性合约由甲方代表签订,乙方协助办理,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消费者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