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劳务合同(2)

时间:2021-08-31

  5、丙方指派专人对乙方每日出勤记录签字并进行现场考核,负责用工费用的核算及支付。

  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

  1、计时工单价:星期一至星期六6马币/工时,时间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计;每天工作时间如果超过十小时则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若加班,加班时间按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9马币/工时。星期天或其他节假日(指中国国家法定节假日10天)工作,全部按加班计算,时间按乙方当天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12马币/工时计。丙方每月及时为乙方劳务人员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与丙方内部结算时间相同。丙方每月于工作地当地发放600马币/人给乙方劳务人员,工资余款人民币由丙方及时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在前述工资帐户。丙方支付工资给乙方劳务人员的时间不得滞后3个月,若超过  3个月,丙方按乙方劳务人员当月工资的0.5 %作为月利息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工单价:1400马币/每月,(水泵工、发电机工、食堂帮厨等岗位工种),工作小时为12小时/天。其日工资标准为月工资/30.5天。

  3、若乙方工作能力突出,丙方可根据工程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的实际需要将乙方提拔为工长和大工长,具体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4、工时数量的计算:按劳务人员抵达工作地点进行指定的工作开始至停止工作为止计算,但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若遇早上上班前下雨,甲方可以在7:00之前通知乙方不做工,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费。若在上班过程中遇到下雨而导致整班无法做工,则按每人4小时计算,若超过4小时,则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六、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为一个月,停工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丙方按每天9.5马币支付病伤假补助。若超过1个月,经民都鲁医院证明不能胜任马来西亚工作的,由甲方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其他费用及后续费用安排由甲方负责。  由此给丙方带来的办理工作准证损失,丙方按照乙方已工作月数进行分摊后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享受与丙方正式职工同等的工地作业劳保待遇,享有按人员比例参加丙方评选先进的权利,先进人员奖金额与丙方正式职工相同。

  3、丙方为乙方提供最高保额每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受益人为投保人。若乙方在保险期内因工遇有工伤、人身意外,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得赔偿金在扣除丙方为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给乙方或其亲属。甲方及丙方不再另外承担其它一切费用。

  乙方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在治疗期间由丙方按照每月1152马币支付其病假工资,若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工作,甲方应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

  合同期间如劳务人员发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遗体由甲方协助丙方按所在国有关法例处理,如火化处理,骨灰及遗物则由甲方负责托送到乙方家属手上,并协助家属处理好善后事宜。

  5、合同期满经三方协商同意就地延期的情况下,乙方为丙方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连续工作满24个月后,乙方可申请探亲假,报丙方批准,由丙方根据工地生产任务情况安乙方休假,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丙方安排。丙方负责乙方获准探亲假的路费(由工地至长沙往返)。

  七、劳动纪律

  1、丙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并依法实施。

  2、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丙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罚。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丙方安排合理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消极怠工以及罢工行为,否则按违约处理。

  5、乙方因事需要在现场休假时,必须提前向丙方请假且得到许可后才能休假,每月休假不得超过4天且不能累计。

  6、丙方有权针对乙方劳务人员发生如下情况进行罚款、警告等处罚:

  迟到/早退:不到半小时按半小时算,超过半小时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算,迟到超过2小时的,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工作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算。

  警告:每书面警告一次,扣当天工作小时4小时,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当月警告超过3次的(含3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停工:每次停工最少1天,最多为3天。每停工一次,从当天宣布开始起算,在被停工天数内,没有工时。当月停工超过2次的(含2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旷工: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而没有及时通报丙方而得到批准的,被视为整天旷工,没有工作小时。当月旷工超过5天的(含5天)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因上述原因(或将来工地补充的有关规定)被处罚的人员,丙方将不承诺其保底工资,直到当月工资被处罚为零。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本劳动合同期满或三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本劳动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因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劳动合同临近终止期间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续签劳动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和丙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不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种理由逃避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丙方的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合同期间内以病、事假、工伤、长假等为由从事第二职业的;

  6)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和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考核仍不能上岗或经丙方调整工作仍不能担任或不服从安排的;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6、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及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丙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及丙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或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丙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九、甲乙丙三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必须向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马币,若乙方没有能力交纳保证金,丙方将在乙方每月的收入中按100零吉特/月进行扣除,  直到扣满1000马币;在合同期满后,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2、乙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和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出国体检、培训、签证、进出场路费、工作准证费及相关费用、个人所得税担保金等甲方损失),并遣送回国。

  3、甲方在乙方出国前进行出国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丙方对乙方上岗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及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法制、职业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进场教育;

  5、乙方所欠甲方及丙方任何款项,甲方及丙方有权在乙方应得收入中扣除,若仍然不足,甲方及丙方有权通过法律追索。

  6、丙方有权根据将来工地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数量进行结算,其目的既是保证丙方所承担工程的及时完工,避免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同时也鼓励积极工作的劳务能多劳多得。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签定相关协议后,  三方按协商后的量化标准即工程量单价进行结算,相关工时及单价条款不再适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责任和经济损失情况,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经济赔偿。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长沙市提出仲裁,仲裁结果对三方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

  1、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毕终止。

  甲方:

  乙方:

【外派劳务合同范本】相关文章:

1.劳务外派合同范本

2.外派建筑劳务合同范本

3.外派劳务合作协议范本

4.劳务解除合同范本

5.工程劳务用工的合同范本

6.运输劳务合同范本

7.劳务外包员工合同范本

8.劳务关系的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