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施工合同范本

时间:2021-08-31

  排水管道施工技术是市政工程施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道施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道施工合同范本,感谢您的欣赏。

  管道施工合同范本篇一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道施工合同范本篇二

  发包单位:(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经过批准进行的安装工程,经同意由承包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厂区内旧管道,道路拆除及新管道安装和道路恢复工程

  第二条:台(套)数:1套

  第三条:工程地点:

  第四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拆除旧有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新管道及阀门。

  2:拆除部分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恢复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第六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第1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1、包工包料。

  2、预算定额。

  3、包清工辅材

  第七条:施工工期

  有效施工期75天,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签订合同后7日内付50%为预付款,水压试验合格7日内再付40%,验收完毕7日内付清余款

  第九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接至锅炉房;无锅炉房以锅炉本体为准10米范围内;

  2、组织技术资料审定,在开工前将施工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3、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4、派驻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接手续,负责工程鉴证,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5、为承包方提供生活方便;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施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计划;

  3、严格按照施工图、规范标准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竣工和交付;

  4、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5、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修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验收范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否则按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如发包方12小时内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

  3、施工验收标准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有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验收证明手续,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返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设备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不能及时解决,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逾期未完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偿付逾期违约金;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经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2、保修期内发生因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因使用或由发包方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进行维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工程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按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2份。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承包方: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