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项目合同(2)

时间:2021-08-31

  咨询服务费按每月人民币

  (若不足月按天计算),双方约定按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3.为了项目管理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项目管理应配备相关资质专业人员,且不少于8人。人员均为驻场工作人员。

  四、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构成本合同有以下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下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1、项目管理合同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5、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6、【项目管理服务建议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五、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

  与本合同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委托人承诺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七、项目管理单位承诺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本合同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管理任务。

  委托人:(签章)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XXXX区

  邮编:

  电话:

  项目管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 签订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节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投资兴建,并委托实施项目管理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的项目业主,并委托项目管理任务,对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项目管理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3)“项目管理单位”是指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项目管理经理部”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5)“项目管理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6)“设计人” 指委托人委托的负责本项目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7)“监理人” 指委托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8)“总承包人”是指与委托人就建设工程总承包事宜签订协议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9)“分包人”指与总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负责完成属于总承包人范围内的相关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

  (10)“专业承包人”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从事总承包人合同范围之外但纳入总承包人管理的本项目相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

  (11)“专业供应商”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负责供应总承包人合同范围之外但纳入总承包人管理的本项目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商。

  (12) “专业咨询机构”是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负责本项目专业咨询事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最优化地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为目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国家和地方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以及其内在的逻辑规律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系统管理活动。在本工程中,项目管理公司依据本合同及在委托人的授权下,以项目管理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本工程从前期及设计方案开始直至竣工结束实施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并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实施全面的控制。

  (14)“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

  篇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范本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石家庄广播电视采编播综合业务大楼

  委托方:石家庄广播电视局(总台)

  服务方:石家庄汇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石家庄广播电视局(总台)

  项目管理单位:石家庄汇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

  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