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1-08-31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 篇1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运输石灰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甲方石灰石运输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生产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对乙方分配的运输任务必须按时完成,如若未完成者罚款20xx-5000元,对于连续两个月未完成运输任务者甲方予以解除运输合同。

第二条 运输线路

  加库布拉克石灰石矿山堆场经218省道到甲方石灰石堆场,运输距离约35公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 20xx年1月起至 20xx年1月止暂定1年

  合同期满后,对于较好完成运输任务的单位,经双方协商后,可优先续签运输合同。

 第四条 运输要求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车数量、车辆牌号:

  车辆需配备防抛洒装置。

  乙方对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输负有全部责任。

  1、装运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证照齐全的自卸式货运车

  2、运价:以柴油价格6.14元/升为基准,运费为 16.5元/吨。

  3、(1)柴油价格以中石油0#柴油挂牌零售价(含燃油税,下同)为准。 (2)柴油价格发生变动,在基准价增减0.3元/公升(含)以内时,运输价格不作调整。 (3)柴油价格发生变动,在基准价增减0.3元/公升以上时,按基准价与现油价的差额进行调整(含本数),即油价每增减0.1元/吨,运输价格增减 0.12元/吨。 (4)当月油价调整的,运输价格从次月1日起调整,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字确认。 (5)因油价上涨调整运费的,以前一次调整后的油价为基准。

  4、运费结算方式: 每月25日为上月对帐核准日,核准之后按实开具运输发票,10日承运方凭运输发票结算上月运费,10个工作日内以现汇方式付清。

  5、能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独立承担运输中造成的损失,运输公司需提交以下资料: 道路运输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国税与地税)、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6、运输商必须提供车辆运输保证金。以保证每月完成规定的数量,服从甲方运输管理方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应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承运方(签字、盖章): 托运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