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合同

时间:2021-08-31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合同

消防合同 篇1

  甲 方(全称): ****************

  乙 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楼消防、通风工程

  承包范围: ************A6#楼、A7#楼、A9#楼的消防、喷淋、通风、报警、应急照明、消防接合器及与消防相关的所有碰头连接、安装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标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达到消防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有关标准

  工程质量目标要求:达到国家规范规定合格工程的标准,并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三、 工期要求

  1、外网部分开工日期: 20xx年5月10日

  外网部分竣工日期: 20xx年6月1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1天

  2、与6#、7#、9#地下泵房的碰头、连接工程按照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跟进。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

  四、 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此造价包括人工、材料、土方、机械等全部安装内容款项,即:此工程合同价款为一次性包死价。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文本

  2、消防、通风工程的相关标准及技术文件。

  3、A6#楼、A7#楼、A9#楼消防、通风工程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甲方工作

  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配合工作的,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3、为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4、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

  七、 乙方工作

  1、必须按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和提供运行、维修服务。

  4、乙方安装工程结束后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压力试验及调试。

  5、乙方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予以保护,一旦发生丢失损坏的自行负责。

  6、乙方负责办理消防工程验收的相关手续,为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交工资料,否则不予以结算。

  八、 工程质量及保修

  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当甲方代表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

  6、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两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九、 工程款支付方式

  消防工程安装结束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 %,乙方办理完相关部门的验收手续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5%,剩余的工程总造价的5%留作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过后

  确定无争议的情况下,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都要提供保真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工程款。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除不可抗拒力外,如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

  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消防合同 篇2

  劳动合同

  甲 方:xxx

  乙 方:xxx

  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 日

  甲方(用人单位):xxx

  乙方(职工):xxx

  名称:xxx

  姓名:xxx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

  户籍地址:xx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