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合同(2)

时间:2021-08-31

保洁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 _

  注册地址:_

  通讯地址:__ _

  邮政编码:__ ___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_

  出生日期_ 年_ 月_ 日

  家庭住址 __

  户口所在地_ 省(市)_ _区(县)_ / 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 __

  邮政编码_ 电话 _ __

  鉴于乙方 ,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保洁范围为甲方指定区域;保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即为日常保洁。

  第四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时间为:工作日

  第五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六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乙方同意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消极怠工。如有事请假请,需提前一天告之甲方,且甲方有权扣除其请假当日劳务报酬。

  第八条 劳务报酬

  (一)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为 ;

  (二)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方式为 ;

  乙方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行: ;

  帐 号: ;

  (三)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时间为每月 10 日。

  第九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 在工作期间乙方应注意安全。乙方应遵循文明保洁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四条 工作要求和监督检查:

  (一) 乙方应于每日上午9:00前将甲方指定区域清扫整洁。

  (二) 保洁员如请事假、病假,由其本人另请人员替班,若超过三日视为放弃本工作。

  (三) 保洁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甲方经常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乙方应积极采纳甲方在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若乙方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所需用具,所用工具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使用和管理不当,而损坏或丢失,一律按价赔偿,正常损耗交由甲方备查,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 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卫生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他人利益及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携带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本人暂住证原件(乙方同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应以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九条 双方出现任何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洁合同 篇3

  发包商(甲方):南宁市江南白沙大道14号万隆车城

  承包商(乙方):南宁家惠美保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保洁工作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保洁服务内容

  2. 工作内容: 清洗二手汽车

  3.双方约定合同期限: 20xx 年 4 月 16 至 20xx 年 4月 16 日 ,4. 时间为:9:00—11:00.

  5、人员配置: 2名保洁人员

  6.休息方式:每逢下雨天视为休息日.或接到甲方通知不用上班的情况下也视为休息日.

  二、保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每名保洁员每月服务费用¥ 1800 元,两名保洁员每月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为¥3600元大写金额参仟陆佰元整. 甲方应在每月 20 日前以现

  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2. 乙方在休息时的保洁服务费,由甲方照常支付每月规定的两名保洁员每月服 1.乙方服务区域为: 南宁市江南白沙大道14号万隆名车城 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为¥3600元大写金额参仟陆佰元整.

  乙方账户名称:开户行: 账号: 3 .乙方在收取服务费时,应提前3 日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乙方按时开具收据是甲方按时支付费用的前提条件,如因乙方未能按时提供收据而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费用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就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单方解除合同。

  三、甲方权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保洁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将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扣减服务费,直至终止合同。

  2.甲方无偿为乙方保洁人员提供用水、用电、提供存放保洁工具和更换工

  作衣的场所。

  3.甲方有权视情况需要提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保洁员加班,日常加班费按每人每小时40元,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国家规定,给予三倍工资标准。

  四、乙方权责

  1.乙方保洁人员应做到服装干净,仪表整洁,举止大方,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监督管理。

  2. 乙方保洁人员在保洁过程中,须恪守职责,不得干扰甲方的办公遵守甲方的企业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乙方应与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洁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

  4. 保洁人员应遵循乙方的安全生产规定,在保洁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及甲方有重大过失外,所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与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保洁人员请假,需由乙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负责顶班,确保每天按排两名保洁员在岗。以确保保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因甲方无故拖欠、违约的,应赔偿每天合同总额1%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保洁人员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人数,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数额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3. 乙方未按约定调换或补足保洁人员,或调换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本合同约定年费用总额的 2 %的违约金。

  4. 因乙方保洁人员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壹年,自乙方保洁人员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任何一方拟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结算费用后合同终止。未按约定单方解除的,需要承担年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联系地址 :

  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 :

  电话:

  如任何一方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有误或变更而导致另一方无法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甲方(章) 乙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