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美甲师劳动合同与学员培训协议模板
甲方:乙方:
为了明确业主 与美甲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秉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业主给美甲培训学员提供专业的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产品知识、专业理论(皮肤生理学、芳香疗法、中医经络等)
和精湛的技术手法、高端仪器的理论和实际操作。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培训期间享有如下权益:
1、 宽敞、舒适的培训环境,设备先进、仪器丰富的实操课室,合理科学的分班培训,专业技术、理论讲师的科学教程;
2、 美甲学徒(岗位)培训时间通常为期 天,免收培训学费(培训课程价值2800元)。
3、 美甲学徒(岗位)培训期间享有伙食补贴 元/天,伙食补贴发放上限天数为30天。培训完毕后,学员接受考
核,考核未通过或考核通过但不服务业主的,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不予发放。
4、 美甲学徒(岗位)培训期间享有生活补贴 元/月,生活补贴发放上限天数为1个月。培训完毕后,学员接受
考核,考核未通过或考核通过但不服务业主的,培训期间的生活补贴不予发放。
5、 培训期满且考核通过者,业主安排上岗,给予定级别及定薪。
6、 伙食补贴发放时间:考核通过并服务业主个月后,在当月工资中发放伙食补贴。
7、生活补贴发放时间:考核通过并服务业主 个月后,在当月的工资中发放生活补贴。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义务:
1、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缴纳保证金元,考核通过并服务甲方满个月,保证金全额退还。
四、培训期间: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五、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广州英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1、严格遵守英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及工作安排,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来完成自己的培训课程;
2、积极维护英奈公司的声誉,不发表有损公司的言论和做有损公司的行为;
3、在考核过程中如果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资格,补考不合格的英奈公司将实行淘汰;
4、美甲学员入学7天以内,如不适合岗位要求,由培训老师或教学部经理注明原因,经业主确认后,情况属实可办理退学手续;
5、美甲学员开始培训以后,因个人原因需退学者、因补考未通过而淘汰者、因违反英奈公司制度而退学,不予退还相关费用;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立即予以退学处理,不予退还相关费用。
五、附则
1、 请认真阅读本协议条款,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及所要遵循的要求;
2、 如签署本协议,请自觉遵照执行。
加盟店名称: 受 训 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 月日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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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由年月日至 年月日
,方。
第二条: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员工,甲方将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第三条: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四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期限为 月。在录用期内,乙方按规定享受公司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五条:乙方受聘职位为部岗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
和表现,安排和调整乙方的职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
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外派工作安排。
第六条: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之。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延长时间,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
排乙方同等时间的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甲方按本企业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工资为元/月,提成另计(详见甲方相关薪金制
度)次月10日发放当月工资,如发放工资之日适逢节日,则提前至节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如因银行
电脑操作之原因则有可能延迟发放工资。
第九条:甲方为保持其整体形象和体现其团队精神,由甲方配置制服,统一着装。为保证甲方利益和员工权利不受侵
害,甲方在乙方入职时,将收取制服保证金元,其制服的发放件数、换季时间、磨损费用、更换、退
还和保证金的请退手续等需详见甲方《员工手册》。
第十条:如乙方选择甲方提供的宿舍,则每月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方还应向甲方交纳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
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的利益造成伤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 2 页 共 3 页 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旅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乙方濒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甲方可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补审查期间的,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未列于本合同内的其他条款则根据甲方所订立的《员工守则》、《考勤管理制度》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执
行。
第十九条:甲方《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签字:户口所在地:
联络方式: 联络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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