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施工承包合同范本(2)

时间:2021-08-31

  土石方施工承包合同范本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统一将“安置房项目”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质高效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性质:总建筑面积约160000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0000m2,地上建筑面积130000m2),挖土深度约为5~6m。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开挖区土方主要由杂填土、淤泥组成。

  1.4、承包范围:土石方(含淤泥)开挖机外运。

  1.5、承包单价:按开挖工程量元/m3包干(不因施工期间市场人工费变化、机械台班费变化、土质变化、开挖方法变化等原因而调整价格)。若应甲方要求不需要外运的土方(或砂)单价扣减元/m3。

  二、承包内容及结算方式

  2.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机械保运输车辆的方式承包施工,乙方自备末级箱,水管,夜间照明灯具等。

  2.2、承包内容:包含排水沟土方开挖、地下室土方开挖、基坑土方机械开挖、人工开挖、承台与地梁砖胎模边土方回填(已综合在承包单价中,不另计算费用)、工程桩与水泥搅拌桩施工产生的浮浆硬化后开挖、冠梁施工时H型钢之间的土方开挖、土方外运,土方消纳、缴纳渣土受纳费和夜间施工费,冠梁、管桩与灌注桩、降水井的保护,基坑底集水坑、基坑底及基坑周边排水沟开挖,基坑内运输道路与坡道铺设(含必要时铺设钢板),挖掘机阶梯施工平台铺设,车辆出厂洗车,市政道路污染清洗,场外公关协调,车辆运输安全保险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相关罚款等,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风险,台风、雨天、酷暑季节施工增加费,现场管理费用,财务成本等工作内容。

  2.3、零星点工结算:按元/天计算人工费,数量按实签证。甲方需要使用乙方机械时,租赁单价按如下价格计算,其中PC60挖掘机——元/小时;PC200挖掘机——元/小时;PC350挖掘机——元/小时;ZL50铲车——元/小时,以上费用当月进行结算,过期不补。结算时需提供计算书、经现场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签字并经项目经理确认后的签证单。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3.1、工程量计算:

  (1)地下室底板垫层底以上工程量按设计施工图纸,结合原始土面标高以体积计算,放坡部分工程量依据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开挖情况综合确定,但不超过图纸计算工程量(工作面不计算工程量);

  (2)承台、基础梁按图纸尺寸再加砖胎模体积计算(工作面和放坡不计算工程量);

  (3)以下土方工程量不予计算:排水沟土方(已综合在承包单价中,不另计算费用)、土方的松散体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土方超挖部分;

  3.2、进度款按当月完成量价款的80%支付,余下20%作为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在施工完成至+0.00结构顶板面后30天内,甲方支付已完工程进度款的95%给乙方。在主体结构封顶后3个月内且结算按甲方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审批后,付清余款。

  3.3、甲方将所有工人工资以转账形式转入双方约定的劳务公司账户,劳务公司所收取的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已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质量

  4.1、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安置房项目”工程土方开挖方案》的要求施工。

  4.2、基地的平面位置、地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等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严禁超挖,开挖偏差应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4.3、必须做好管桩、灌注桩、降水井的保护工作,且必须确保其垂直度不发生倾斜与勾断桩身,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4、雨季与台风期间施工应加强检查边坡稳定,发现异常,必须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员,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同时不得在大雨天开挖施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尽量避开雨季开挖施工。

  4.5、若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必须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员,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4.6、开挖时,必须呈阶梯形分层开挖(阶梯平台宽度必须大于10米),边挖边退。如遇流塑性淤泥,必须铺设钢板。

  4.7、若因乙方不按照甲方规定要求施工造成施工周围房屋下沉、开裂及土方滑坡、溜土、塌方等,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清理、修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工期要求

  5.1、总工期:60日历天

  5.2、工期顺延约定:

  5.2.1、若因甲方提供设计变更给乙方的提前时间少于1天,且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否则,不予顺延。

  5.2.2、若因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而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否则,不予顺延。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闫哥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福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福州市任命政府令第37号)有关规定。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责任。

  2、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任意盲目生产,若不安操作规程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3、应保护施工现场的各类防护设施,不得私自乱拆乱搭,如发现每处处罚300元,如施工需要须向项目部汇报后再实施。

  七、甲方职责

  7.1、甲方应与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地下室施工图纸一套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按照施工方案或单项作业计划进行施工。

  7.2、甲方应根据工程特点与有关规定指定技术方案安全保证措施,以保证工人的施工安全。

  7.3、甲方提供水源、电源。

  7.4、若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一间工人宿舍,乙方须支付300元/月·间的费用。

  八、乙方职责

  8.1、乙方负责提供建筑垃圾准运资格证明及建筑垃圾运输卡办理,若乙方不具备以上资质导致甲方遭受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运输渣土的车辆离开施工场地前应当自行冲洗车辆,确保净车出厂,如发现没有清理干净,没发现一次罚100元。

  8.3、乙方运输渣土的车辆应当定期清洁保养,保持车况完好,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要求,不得使用陈旧破损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当适量装载,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卡,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运输途中不得泄漏遗散。车辆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散建筑垃圾,造成路面污染导致甲方受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现场堆土。

  8.5、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6、乙方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施工,对原施工的桩进行标志并做好保护,因乙方原因造成断桩或桩倾斜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一切费用。

  九、乙方应遵守的主要规章制度及违规处罚

  9.1、乙方进场的施工工作人员身体应健康强壮、素质高、不得出现各种疑难病症病人和传染病人,以及犯罪人员,否则立即清出工地。

  9.2、严禁包庇窝藏各类犯法犯罪分子,如违反本规定的班组组长承担主要责任。不准集众用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打架斗殴,在本工地如发生打架斗殴应及时制止并报项目经理部处理,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部门处理;乙方施工人员若在工地赌博及斗殴,每次处罚30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参与人员无条件退场。

  9.3、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煤油炉、液化气,否则发现没收,并每次处罚2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

  9.4、乙方工人进场应持进城劳务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当地派出所暂住证、职业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工人进场应上交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9.5、乙方应组织工人做好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并向甲方提供每次活动的内业资料,无提供资料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9.6、乙方工人不得带家属和小孩进入工地,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9.7、乙方不得穿“三鞋”、打赤脚或使用童工上班,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否则每次罚款50元,由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9.8、密切配合好兄弟班组的施工,以免耽误工期。

  9.9、不能随意拆除或挪动工地安全防护措施,否则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

  十、履约担保与违约责任:

  10.1、履约担保:乙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甲方出具收据,待地下室底板完成后7天内凭收据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0.2、违约责任:

  10.2.1、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按已完成工程量50%结算并罚没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单后3天内付清所属人员的劳务工资并无条件退场,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壹万元:

  (1)擅自停工超过2天啊(含2天);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几率且屡教不改的;

  (3)违反操作规程,屡教不改的;

  (4)施工过程中,连续3次综合考评达不到甲方对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

  (5)因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或劳动力不足导致进度严重滞后;

  (6)因乙方原因中途发生较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7)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合理指挥与调配的;

  (8)乙方现场带班人员未经请假连续2天不在工地,或把该分项工程再次进行转包的;

  (9)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

  10.2.2、总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每天50000元处罚。

  10.2.3、未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乙方不得私自超挖基底土方,否则,超挖部分必须采用砂回填,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每次1000元罚款。

  10.2.4、若乙方未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安置房项目”工程土方开挖方案》的要求施工,造成出现安全事故,甲方将按土方工程总造价的20%处罚乙方。

  10.2.5、若因土体挤压或机械碰撞对管桩与灌注桩、降水井等造成其垂直度发生倾斜与断桩,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处理费用,并按每次1000元罚款。

  10.2.6、若乙方在雨季与台风期间施工为加强检查边坡稳定,或发现异常,未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按每次5000元罚款。

  10.2.7、若乙方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未立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按每次3000元罚款。

  十一、争议解决:

  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名法院起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罕见、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十二、乙方确认通讯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上述联系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所有往来罕见根据上述联系地址寄出后三日即视为送达乙方。

  十三、其他:

  13.1、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13.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执一份。

  13.3、合同福建: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

  13.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