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包装修合同(2)

时间:2021-08-31

  的成品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严禁乙方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的两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每日垃圾应袋装并当日及时清理,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建筑垃圾清运。

  五、 施工现场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工地施工人员严禁在工地发生过夜、做饭等与装修无关的行为。乙方应具备在本市暂住、工作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3.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4.在施工期内,乙方随时应甲方要求陪同挑选材料。

  5.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6.现场禁止使用明火;现场禁止吸烟;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六、 维修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24小时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8小时内赶到并维修。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 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七、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有:双方签字认可生效的施工项目及报价清单;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乙方开出甲方签字生效的水路、电路施工图、家俱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生效的工程项目工艺验收清单;乙方负责人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