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新年销售的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二、看清按销售额提成的缺陷

  第二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就是,销售管理者在制定薪酬制度的时候,是基于销售人员的销售额而不是基于产品的利润率。这样的结果是:销售额很高,但是公司的利润率却很低。

  当销售人员的提成是基于销售额的时候,最容易出现的情况是:销售人员面对客户时,只要发现客户在犹豫,其第一反应就是降价。因为他的提成是基于销售额的,无论降到多少,依然能拿到提成。在这样的薪酬制度下,销售人员是不用管公司赚不赚钱的。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产品的价格是1000元人民币,公司利润率是20%,也就是200元,而销售人员的销售提成比例是10%的话,那么,如果这个销售人员以1000元卖出产品,提成就是100元。可是,如果他发现客户对价格有些犹豫,那他很容易用降价来促成成交。因为即使把价格降到900元,他的提成也只是从100元降到了90元,损失10元(10%)——可公司利润却损失了50%!

  从这个例子能看出来,大多数公司依据销售额设定提成的薪酬制度,缺陷是非常大的。

  因此,我一向主张,公司应该把利润额作为销售人员的提成基数。这样才能促使销售人员以“价值销售”为主,而不是以“价格竞争”为主。在美国,至少有50%销售人员的提成,已经调整为基于利润设定了。

  而按利润提成是需要与一些信息透明制度相配合的。虽然许多公司不愿意公开制造成本,但是公司的财务成本是可以公开的,可以把税收、运营等成本加总算进来,公开财务上的利润率。财务成本信息透明的工作必须做好,否则按利润提成的制度就可能引起销售人员的猜疑,反而挫伤其销售积极性。

  三、突破老客户“陷阱”

  第三个销售薪酬制度的问题是:一些销售人员进入公司的时间很长,已经维系了许多老客户,这样他虽然很有能力,但实际上基本不需要做什么销售就可以有很好的收益。有的老销售人员只需要花30%的工作时间,就能把客户维护好,这些人有很多空闲时间,这对他的能力和公司来说都是损失。

  而处理方案之一,就是让老客户的提成比例逐年降低。比如:获得客户后,第一年的提成比例是10%,第二年则是7%,第三年5%,第四年3%。这样,随着时间推移,新老客户的提成比例会有明显差别,以推动销售人员开发新客户。

  一些公司还在实施另一个方案:销售人员谈成的新客户,在两年或若干年之后,就不再是“属于”这个销售人员的了,而成为公司客户,由专门的内部销售人员(比如:电话销售人员)或者专门的客户服务部对接这个客户。保险行业经常采用这种方式。

  第四个问题则是有的公司销售人员的底薪过高。比如:在美国底薪占销售人员收入的50%,欧洲占80%,不过中国占20%,提成占销售人员收入的80%,这是个好现象,其激励性比其他地区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