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自1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培训阶段(12月上旬)。大力宣传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举办全县行政服务标准化培训班,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试点阶段(12月中旬—3月)。12月中旬,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确定部分基础较好、具有代表性的部门(单位)作为试点单位;12月下旬,试点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单位)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1月,试点单位建立以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服务标准;2月,各试点单位组织实施行政服务标准,建立改进计划和记录,及时修订完善标准;3月,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三)全面推广阶段(4月—12月)。4月,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5月至6月,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项建立行政服务标准;7月,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标准制定情况,符合要求的将纳入全县行政服务标准体系,不符合要求的限期修订;8月至12月,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修订全县行政服务标准体系,设置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结构图,制作行政服务标准文本;各级各部门(单位)修订服务标准。

  (四)评价、申报验收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20xx年1月至3月,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进行验收,对全县行政服务标准体系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20xx年4月至6月,向市相关部门提报行政服务标准化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