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管控计划(2)

时间:2021-08-31

  5.2 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范围确定

  5.2.1 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涉及施工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安拆作业、爆破作业、高边坡与基坑作业、洞室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张力架线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动火作业、水上作业、探伤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等,详见附表1中第6到21项,和依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确定的达到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见附表2中各项。

  5.3 确定落实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管控的主体责任对象

  5.3.1 本方案的实施主要体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岗,和追究安全管理职责未落实的管理责任。

  5.3.2 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管控的主体责任对象是施工供方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事项管理岗位人员和监督岗位人员,就内部而言,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或施工队负责人负有管理职责,为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负有监督职责,两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岗位人员见附表1。

  5.3.3 监理部和项目部子项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相对施工供方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就内部而言,子项工程师负有管理职责,为直接责任人,安全工程师负有监督职责,两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4 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分级许可

  5.4.1 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实施分级许可,项目部负责对无损探伤、2家及以上施工供方交叉作业和一级里程碑重要节点开工进行许可审批,监理部负责对特种设备安拆,爆破作业和二级进度重要节点开工进行许可审批,除监理部和项目部许可以外的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许可审批由施工供方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许可审批。安全作业许可证见附表3(本表以压力容器吊装为例),该表为安全作业许可证更新模板,替换《2015年2015年项目重要节点安全管控实施方案》中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