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口计生的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四、抓依法行政,提升依法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调动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暂行规定》。落实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二是大力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办事、村务“三项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是依法为广大育龄群众办理各种计划生育有关证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五、抓服务关怀,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一是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安康计划”。坚持推行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普查工作,认真开展“无意外妊娠村(居)”创建活动。二是加强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与管理的力度,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新婚夫妇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四是继续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配合全市继续完善不孕不育患者治疗的“绿色通道”和“十进工程”,全面推进避孕药具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六、抓政策落实,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加强对独生子女保健费申报资料审核上报兑现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确保新增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三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有关扶助政策;四是做好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资格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