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2、强化火源管理

  各森林防火区域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有效控制林区生产和生活野外用火。在农历“十一”、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刻,要教育群众提倡文明的祭祀方式,确保烧香烧纸要到护林人员指定地点。护林人员要加大巡察密度,缩短巡察时段,做到有火早发现、早扑灭,不酿成火灾。

  3、加强扑火队伍建设

  为适应形势的需要,各单位要安排巡查人员,其中镇级安排2名、办事处1名、村级2名,搞好巡查记录;同时,镇政府组织森林防火专业队、应急扑火队、农口扑火分队、机关青年防火突击队四支队伍,林区所涉及村每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扑火分队,并进一步加强女郎山护林巡视队伍建设,配全装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

  4、配齐扑火机具及物料

  各级扑火队伍要配置必要的扑火器械、工具、通讯工具、车辆及物料。镇级扑火队伍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扫帚200具、喷雾器2个、大水桶2个、铁质小油桶10个、铁质大油桶2个并备足扑火用油,准备好口罩、手电、头盔、毛巾等实战必须品,配指挥车一辆、实战运输车3辆;村级要配置扫帚15具以上、手电五把、实战运输车1辆。

  5、狠抓护林防火制度落实,强化依法治火

  要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办事处、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重点区域和山头制度,落实好防火巡查制度、检查制度、护林人员包片责任制、零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要及时将各自巡查情况按规定时间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对认真执行防火制度规定、预防和扑救得力、及时报告火情,及时制止纵火行为及检举纵火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奖励;对违犯规定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更新所毁林木,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从严处理。三、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政府重新调整和充实了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由镇长任指挥,由分管镇长任副指挥,由武装部、派出所、女郎山管委会、团委、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相关办事处、教育办、财政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由指挥部组织、指导、协调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也要按照防火责任状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