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农合作医疗工作计划范文(2)

时间:2021-08-31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筹集新农合资金。 20XX年,我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为470元/人,其中个人出资9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380元/人。一是全力做好参合农民个人资金收缴工作。认真制定筹资方案,继续采取乡村干部上门收缴现金的方式完成个人资金的筹集工作。加强新农合政策宣传,努力增强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20XX年度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力争达到98%以上。二是落实政府配套补助资金。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按要求完XX县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并协同财政部门做好中央、省、市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三是扎实做好参合信息核实工作。切实做好参合农民的信息登记并及时录入新农合信息系统造册,严防漏造、误造。认真做好参合资金和参合人员信息核对工作,确保资金与人数相符,确保参合人员信息真实准确。

  2、调整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根据省市20XX年度新农合实施方案调整的指导意见,结合靖州实际,调整优化全县20XX年度新农合补偿方案,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努力提高参合农民补偿受益度。3、全面完成新农合“医疗卡”推广及有效使用。并将此作为推动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详细制定目标任务书和推进时间表,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网络配套机具安装布放进度,现场培训指导操作人员,让参合农民一卡到手,家喻户晓,人人使用,实现规范管理流程、方便参合农民和提高工作效率之目的。4、严格把关新农合补偿核报。严格遵循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一是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及限制补偿范围规定、年度新农合补偿政策进行审核,不得随意扩大可报费用标准,严防报人情帐、关系帐。二是要坚持定点医院月报指标监测,按月对各定点医院的次均费用、床日费用、可报费用比、补偿率等指标进行分析、监测,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对指标异常的,要及时加强监管,分析原因,确保新农合长期平稳运行。三是要加强费用控制管理,年初与各定点医院签订新农合服务协议,对住院次均费用等继续进行指标控制管理。督促定点医院制定费用控制方案,落实控费措施。同时,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今年要对辖区定点医院全面实行总额预算控制管理,适时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四是要继续坚持三级审核把关制度,对所有住院补偿实行医院初审、审核员复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县内住院单次补偿在3000元以上须报农医办审核后才能补偿,县外住院单次补偿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任签字才能补偿。

  5、切实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一是继续加强定点医院费用控制、信息网络运行、挂床住院、身份验证和病历书写等工作的管理,规范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在定点医院内部稽查的基础上,加大外围调查力度,扩大走村进户和电话回访面,询问了解参合患者住院期间的相关信息,包括住院费用、补偿费用以及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和行为,及时掌握、了解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而调整工作思路,推进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加大民营定点医院的监管力度,确保定点医院规范运行。四是及时通报稽查监管情况,对操作规范、管理严格、服务质量好的定点医院要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群众反响恶劣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定点医院资格。

  6、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础工作。一是坚持基金封闭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专户储存,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对于银行支出款与合管基金支出户支出款不相符者要查明原因,做好预警处理。二是加强定点医院的电脑使用、财务工作、病历书写等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新农合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加强新农合政策宣传和补偿公示,要求各定点医院建立新农合政策宣传栏,将起付线、补偿比例、核报方式、最高封顶线、报账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明白无误地告知农民,增强补偿透明度;同时要落实三级补偿公示制度,对辖区内的补偿人员要按月、全员、醒目公布,自觉接受参合患者和社会监督。

  7、全面落实新农合惠民政策措施。一是继续巩固参合农民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起付线外全报销政策;二是努力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确保新农合实际住院补偿率不低于55%,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65%以上。同时,认真落实湖南省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政策;三是认真落实农村五保户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政策。四是实行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报销。

  8、着力加强新农合队伍建设。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狠抓农医办领导班子和新农合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逐步改善农医办办公条件,提升新农合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