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计划生育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21-08-31

  今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区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两种生产”一起抓,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三为主”上抓落实,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良性循环,使得我区的计生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

一、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一)计生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今年载止9月30日,全区总人口数为87241人,已婚育龄妇女数为19887人,人口出生数为623人(男298人,女325人)计划内620人,其中一孩出生618人,二孩出生5人,出生率为7.14‰,计划生育率为99.5%,出生婴儿性别比120:129 。自然增长率为4.69‰ 。

  (二)基础设施及工作情况

  1、区办事处党委、政府不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组建完善区办事处、社区两级计生服务所室,药具发放管理不出社区,放环、取环、查孕、妇检和康检等不出区,方便群众,全部配备有避孕药具柜,能够正常开展宣传计生科学知识,发放避孕药具和术后回访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已开展妇检三次,生殖健康检查300人。对检出患有妇科病的育龄对象全部给治疗。

  2、完善计生“三结合”小康示范园建设,充分发挥利益导向作用。我区共帮扶计生“三结合”111户,区属各单位都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从项目、资金、人力、财力、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帮扶,全区共举办计生“三结合”科技致富培训班期,发放有关科技信息16份。我区把阳光社区建立计生“三结合”小康示范园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树立了典型,带动全区计生工作的发展。

  3、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搞好协会整改。到目前止,全区已有阳光社区等2个社区实行了计生居民自治,占全区办事处社区总数的20%。计生居民自治和综合改革示范居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发挥了自治作用。我区计生协会严格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标准,切实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全区各级计生协会工作水平,使协会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共发展新会员198人,累计协会会员6563人。

  4、社区人口学校做到有牌子、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等,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普及率达90%,群众应知会率达80%。各社区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将计生工作有关情况按季度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还开展“三好一满意”、“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如在“5。29”计生协会成立日、“7。11”世界人口日的宣传活动中,区党委、政府出面邀请文艺队进社区演出,党、政班子领导带头上街散发宣传材料,并解答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