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语言文字的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是设立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加强对我局用语用字的监督检查;三是从我局下属有关单位中选出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较好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认真落实和完成上级语委及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制定印发我局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并召开迎评工作动员会议,对迎接评估工作作出统一部署与要求。

  (四)根据《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的有关内容以及区语委的工作安排,将有关迎评工作任务、指标与工作责任分解到有关单位,并严格抓好落实。

  (五)举办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培训班,指导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接评估的相关工作,提高我局各单位联络员的语言文字工作能力与水平。

  (六)在我局机关、下属有关单位中组织开展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自检自查。并在此基础上,由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督查指导。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档案。

  (八)深入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根据区语委的统一部署,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宣传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九)根据市语委的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做好本工作计划的落实与完成,局机关各科室、下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近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本单位的用语用字开展自检自查,找出自身不足,制定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要求上报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