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2)

时间:2021-08-31

三、工作职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1、我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职责分工与辖区内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乡卫生院完成和落实11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

  3、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4、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对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于有效控制疾病流行、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改善居民健康状况、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把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卫生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各项目标,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督导检查。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3、加强经费管理。要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