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3)

时间:2021-08-31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党政统筹,创优工作环境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桂发〔2013〕5号),明确规定“人口计生(计生协)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估,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5%”,确保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始终坚持用最得力的领导、最精干的力量抓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做到计生问题优先解决、人员优先配强、经费优先保障、利导政策优先落实。

  1.领导重视,高位推动。2014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计生工作,解决计生工作9大类16个具体问题。20xx年,县财政预算安排计生经费2400.34万元,其中:县计生委人员和公用经费830.62万元;县计生协会经费95万元(含驻东莞流管计生协工作经费30万元);计生专项经费1065.05万元;乡镇(街道)计生工作人员经费409.67万元。今年以来,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对计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2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7次高标准的全县性会议统筹安排计生工作,并做到每月必问、逢会必讲、下乡必督、调研必看、汇报必听、督办必查。在1月27日召开的包括全县村支书在内1200人参加的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报告一针见血指出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直接点名到乡、到村、到人,引起了全体参会人员的警醒。在会上,县委书记廖桂生特别指出:“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不重视等于对自己的政治前途不负责”,引起了全体参会人员的共鸣。3月4日,县委书记廖桂生召集卫生、计生等涉及机构改革的相关负责人专题调研时指出:机构改革工作要稳步推进,机构要改革,人心要稳定,在机构改革中原则上做到不精简人员,不降低待遇。目前,我县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准备工作已全面就绪,因县级主要领导的调整,此项工作将于11月全面完成。

  2.督促指导,常态推动。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组成若干个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和由县主要领导签发的警示卡,在工作被动的乡镇召开现场推进会议。中心工作每天上报进度、重点工作每10天排名,按得分高低进行排队,对排后2名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进行警示谈话。2014年10月以来,对各乡镇(街道)及县直计生综治单位共开展6次督查,两次在工作落后被动的乡镇召开现场推进会议,采取倒逼机制促进全县计生工作提质增效。特别是8月6日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会后,紧接着召XX县委常委会、县副处级领导干部及全县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分析会议和全市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层层传导压力,各级贯彻落实。

  3.严格考评,考核推动。今年,共兑现2014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奖金23.90万元、罚金4.68万元;对被市列为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重管乡镇的方元镇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按照“一票否决”制度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不提拔不重用;对联系方元镇的4个县直机关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妇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乡镇和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奖金按照最低档次人平4000元的标准发放;对方元镇下龙等26个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并列为20xx年度计生工作重点管理村,责成相关乡镇(街道)对其支部书记、主任、计生专干进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扣发定员工资,取消各种奖励,并由县财政扣除“重管”村当年村级工作经费的30%,共计19万余元;有2个村(居)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其主要干部因此被免了职。

  (二)注重协同推进,筑牢工作网底

  1.强化宣传倡导。构建多方位、多角度、多人群、全覆盖计生宣传格局,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宣传等部门有计划组织领导和干部学习研究人口理论、计生政策法规和计生工作形势,在6月18日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省卫生计生委法制处处长曹跃斌作了题为《人口形势和计划生育》的专题讲座;县委党校一个月以上的科干班、中青班专门开设了人口理论和计生政策法规课程。在县城繁华街道高标准打造了一条长达4千米的灯箱广告宣传街,在环城西路绘制了一面360平方米图文并茂的宣传长廊,在文化公园设立了一条20米的文化长廊,26个乡镇(街道)都建成了高标准的计生宣传一条街,每个行政村书写了不少于3条的固定标语;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彩铃传递计生政策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生育文化等信息,覆盖用户30余万,发送短信200万条次;县电视台开辟《人口与计生》专栏,每天播出计生公益广告,每周播出计生专题节目;新闻网免费链接计生公益广告。一年来,全县出动计生宣传车360余台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30万本(份),城区内219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计生法律法规、利导政策、优生优育等知识,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

  2.强化基层基础。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工作重点突出于基础。一是扎实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计生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以“基层民主”促进“群众自治”。桂发〔2013〕5号文件明确规定,凡是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达到县级模范村、先进村、合格村标准的,县财政每年一次性给村(居)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非村干部)发放补助2000元、1500元、1000元;被国家、省、市、县级评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该村(居、社区)2万元、1万元、0.5万元、0.2万元。各级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在联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办点示范,形成了以点带面、城乡联创、次第推进的局面。目前,全县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1个、5个、241个。二是扎实开展计生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首先,注重领导带头“重点抓”。县计生分管领导、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领导班子成员在所联系的乡镇(街道)办点示范,每个点安排不少于5000元的专项经费,然后由点及面,构建逐年推进、层层推进的创建格局。各乡镇(街道)按照市县乡三级联创的要求,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创建活动方案,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带头在自己联系的点开展示范创建,对创建活动周密部署,常态督导,认真评估,定期通报,狠抓基础工作、基层队伍、基本保障建设,做好示范,创造特色。其次,注重硬件软件“两手抓”。我县在完善计生服务阵地等硬件建设的同时,特别注重加强软件建设。制定了统一的《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社区)创建工作手册》以规范创建工作;各创建村(居)规范修订《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充分调动群众积级参与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户创建活动,争取群众主动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合同服务管理,主动开展“送合同上门、送服务到家”活动,有效促进了节育措施落实到位、基础信息采集到位、跟踪服务管理到位;各乡镇(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生育关怀活动,帮扶贫困计生家庭。第三,注重考评奖惩“经常抓”。县乡两级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查指导、工作评估和定期通报,促进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县里对成功创建市级、县级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的分别给予每“星级”2000元、1000元的奖励,各乡镇(街道)制定了示范村(居)、示范组、示范户的奖惩措施。县乡两级将计生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我县对成功创建市级、县级计生星级示范村(居)的乡镇(街道)在县对乡镇(街道)年度计生工作考评部分中予以加分,明确乡镇(街道)计生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考评分值为10分,占考评总分的10%。三是扎实开展计生数据质量提升活动。县计生业务综合指导组坚持日指导、旬督查、月整改、季考核,常态化对乡、村两级进行业务督导,每月认真分析各种统计数据,跟踪数据质量。特别是通过区域、部门数据比对、进村入户调查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走访”等方式,及时核准、报实出生人口等各项基础数据,确保基础信息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