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发挥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员岗位上作表率、社会上做模范和平时看得出作为优劣标准,组织党员干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奋斗。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注意运用正反典型,持续进行形象生动、具体深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健全廉政档案制度,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

  (六)加强综治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妥善缓解或化解矛盾纠纷,避免激化,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完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预防处置工作机制,制定更加符合实战要求的预案,提高预测预知、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能力。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和“...”等,,,组织渗透颠覆和分裂破坏活动,推进“无,,,”创建活动,严防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事件发生。全面排查整治盗砍滥伐林木行为,坚持教育惩处并举,及时打击侵害林农、林企及村集体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林业案件持续多发的态势。同时,巩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好综治工作,为泰宁“四县”建设和打造全国最平安旅游区的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做好对贫困户和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帮建工作,筹措资金,想方设法帮扶他们。积极参与各种共建帮建活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重视和支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事业的发展。

  (八)开展社会志愿者服务。进一步完善志愿者管理制度,组织好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志愿服务安全性、实效性;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践行“无私奉献、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发和引导广大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发挥广大志愿者在共建共享和谐泰宁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和提升志愿者形象,感染和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行列中来,为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