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计划范文(2)

时间:2021-08-31

  【2017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我局精神文明建设以邓小平理论为旗帜,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战略,坚持日常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创新,一切工作抓落实,按照市、县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和局精神文明规划的要求,联系当前实际,制定2015年我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市、县文明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深化和谐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为城市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县委确定的精神文明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建立“优质服务窗口”为契机,建设文明机关,和谐机关,为此,要以“团结勤政、树城关部门新风;务实开拓、创一流工作业绩”来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抓机关、带基层、促系统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今年的主要目标: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

三、主要工作

(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全面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二是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结合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庆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广泛宣传以城乡一体化为核心,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的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的意义,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三是深化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文明礼仪、“优质服务窗口”等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营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以培育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情暖灾县、文明关爱”活动。深入开展普及科技知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双普”活动,宣传《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行政处罚法》。开展廉政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社会正气。

(二)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程度。

  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争2014年创建成文明单位。按照文明单位标准,加强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局容局貌,创建优美、有序、文明的单位环境。坚持局机关每周一学习和每月党员学习日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同时,开展与社区共建互动、优势互补活动,深入开展扶贫帮困、助残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结合城管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生活,提高群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意识。

(三)注重抓好基础文明建设。

  一是拓宽民主管理渠道,增进民主管理意识,通过政务公开栏、网络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讨论、制定涉及城管事业发展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进程。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方便地对本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并设立“局长信箱”等交流平台,实现与群众的便捷互动。三是加大精神文明的阵地建设,针对自身办公条件的限制,因地制宜开辟,文化教育阵地,使全局干部职工有自己的文化活动平台。四是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建设和谐机关。

  二是开展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建设。把“窗口建设”、“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创建局级文明单位、文明股室,不断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全面提升业务经办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四、创建措施

  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我局精神文明建设顺利实施。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学习上来。通过学习,联系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狠抓落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负责日常创建的协调工作。在局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负责指导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去。

(三)明确责任,加强督查。

  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到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责任中,作为对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考核和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精神文明建设齐抓共管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