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一、指导思想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抓住当前关系到留守儿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构,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全区留守儿童工作档案,分析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狠抓落实,促进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监护网络。加强领导,大力宣传,争取社会支持,形成合力,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开展结对帮扶、建立农村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等,聘请“代理家长”使在校的留守儿童都有临时监护人,丰富留守儿童课余生活,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从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帮助留守儿童,加大对留守儿童课内课外的护管力度,真正让他们生活有人照管、学习有人辅导,无忧无虑地健康成长。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

  1、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教育局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相关活动。

  各学校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结合各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领导组成员及部门职责,制订部门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逐步使关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养品德、学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丰富文化知识的主阵地、主渠道。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各学校要通过认真调查摸底,了解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学校要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为每个留守儿童安排帮扶教师,对一些需要重点教育的留守儿童,要建立学校领导组成员和教师共同联系帮扶制度。帮扶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要根据留守儿童的表现及时与其家长沟通,共同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凡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非寄宿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留守儿童在校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的阴影,让留守儿童和其他在校儿童一样,在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和爱护下健康成长。

  4、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有条件的学校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不认真、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衡的重点“问题”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要求学校领导组成员参与,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开展关爱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乡村学校少年宫各项活动等,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的课余生活充实、健康,增强他们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让他们在学校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6、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有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教师要着重开展心理生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7、建立研讨、交流制度。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研究工作,探索新路,巩固成果,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和教师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8、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各校要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工作目标体系之中。建立和完善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班级和教师进行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如因工作不力和失职而造成影响的,师德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二)明确职责,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真情关爱,做到“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帮扶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班主任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生为其学习帮手。学校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登记,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学校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悉心照料,同时与其家长联系。每个学校必须要设立留守儿童亲情电话,确保留守儿童可随时使用。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乡村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要根据学生特点,定期在放学后、节假日等时间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组织留守儿童积极参与,激发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促使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2、改善寄宿环境,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学校要在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改善学生寄宿环境,学生宿舍基本做到门窗玻璃完好,有符合学生睡觉的床铺,洗手间到宿舍的距离适中,学校要建立校内留守儿童活动之家,配备必要设备器材,要通过广泛宣传,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动员留守儿童寄宿,抓好寄宿生的晚辅导、住宿、就餐等日常工作,让寄宿生能够安心、舒心,让家长放心。让留守儿童得到较好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同时,结合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状,要转变办学理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学校、班级要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在他们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外,学校还要适当地对他们的生活给予关心和资助,同时还要积极与社会各届联系,争取社会资助,以结对帮扶、捐助、“代理家长”等形式,为更多的困难留守儿童提供帮助,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形成关爱合力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或托管亲属学习了解家教的科学知识,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平时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

  学校要积极与乡镇联系,争取支持,利用乡镇留守儿童活动室和留守儿童之家资源开展留守儿童的校外活动,共同形成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