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3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伤亡,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监督检查对象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水上道路施工企业。

三、监督检查任务

  1、综合性检查:全年组织4次;

  2、局领导班子带队督查:全年组织2次;

  3、邀请第三方专家检查:全年1—2次;

  4、专项检查:根据时节和上级部署及本系统实际情况开展。

四、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2、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3、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1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规范检查文书。在对各单位检查督查时使用的现场检查督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统一使用规定的文书,做到手续完备。

  (二)认真落实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三)建立举报制度。县局安全办设立举报电话:,信箱。交通运输各单位也要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4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应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解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尽职免责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解决监管力度不足与繁重管理任务的矛盾提高执法针对性。安全生产监管涉及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而监管部门人力、物力、精力有限的状况。

  二是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果。通过纵向和横向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三是改变多头执法局面,避免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依法行政。按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是解决尽职免责需要。全面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起到生产单位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任务

  1、直接监管

  ①非煤矿业;

  ②石油行业、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

  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单位;

  ④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行业。

  2、综合监管

  ①交通运输、公路桥梁、水上交通;

  ②建筑、施工、工程建设;

  ③农林、水利、电力;

  ④邮政、电信、移动、网络;

  ⑤旅游、卫生、教育、文化行业;

  ⑥企业(三来一加)、生产单位。

三、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一)规定监督检查工作日。xx年1—12月,每月15日定位生产单位自查排查安全隐患整改上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xx年1—12月,每月20日之前集中排查各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备案存档。

  (三)法定假日期间,执法工作日(时间以通知为准):

  xx年1月1日至3日,元旦假日期间检查;

  2月7日至13日,春节假日期间检查;

  4月2日至4日,清明节假日期间检查;

  5月1日至2日,劳动节假日期间检查;

  6月9日至11日,端午节假日期间检查;

  9月15日至17日,中秋节假日期间检查;

  10月1日至7日,国庆节假日期间检查。

  假日期间,由值班领导组织检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根据各生产单位生产情况确定检查工作日。

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单位人员确定

  1、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2、各村(居、场、园区)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3、各安全生产工作职能组检查分管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4、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五、监督检查工作保障

  1、执法监管监察人员在规定检查日在岗在位。

  2、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由值班领导带队组织检查。

  3、执法监管检查车辆和技术装备配备到位。

  4、必需的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