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2017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导读: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是践行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下面是有关教育扶贫的工作计划:

  教育扶贫2017年工作计划一:

  一、工作目标

  把推进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全县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构建全覆盖的教育扶贫多元扶持机制,支持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升学,提升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完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的工作体系,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免尽免、应补尽补、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均衡普及成果,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二、工作任务

  (一)巩固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1.继续大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民生工程,201X年完成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目标任务,加强对民族乡(镇)、贫困村学前教育发展工作的指导。

  2.继续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优化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义务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同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连续三年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追踪和目标检测。

  3.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县长、乡(镇)长、局长、校长、家长等“五长责任制”。根据本地城镇化进程,科学把握人口流动规律,建立健全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生流动趋势和管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乡(镇)政府要建立儿童、少年花名册,做到人头清、数据准。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等学籍管理。进一步落实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成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做好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确保应免尽免、应补尽补。

  4.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普通高中综合预算保障制度。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多样化发展的模式和路径,鼓励各类高中办出特色和水平。

  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4·20”职业教育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期完成,加快推进合格、示范中职学校建设,争取与优质中职学校结对共建,切实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对接扶贫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建设,着力提高中职学校为贫困地区产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加强招生统筹管理,积极引导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中职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帮助贫困学生免费接受中职教育,增强贫困山区人口创业就业能力。深入实施“9+3”免费教育计划,服务民族乡村扶贫工作。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引导优质培训机构到贫困地区建立培训基地,依托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针对需求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和高素质技能人才。

  6.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借力“宽带中国”战略与“光网四川工程”加快推进本地教育信息化进程,201X年建成共建共享的教育资源平台与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稳步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工程,201X年学校宽带接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同步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201X年90%的教学班拥有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设备或交互式电子白板,并实现在课堂教学的常态化、普遍性使用。全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201X年完成教师80%和初中以上学生60%的实名注册工作,并在教育教学中深入应用。

  (二)强推重大教育扶贫项目。

  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项目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201X年,争取投入200万元,支持片区乡中心校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着力义务教育“保基本、兜网底、补短板”。

  (三)健全扶贫济弱资助体系。

  1.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从201X年春季学期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全部纳入面上的保教费减免范围,并据实免除保教费。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对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费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2.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实行“三免一补”。“三免”:全面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作业本费。“一补”: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625元。

  3.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的学费。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每学年2000元)。

  4.在中职助学金基础上,再给予贫困家庭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从201X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每学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5.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从201X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费补助2000元)。

  (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1.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积极争取省属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增加招聘数量。

  2.对乡村教师实行倾斜政策。进一步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工作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和标准条件,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在聘用管理上对乡村教师予以倾斜。加大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改善教师生活条件。

  3.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研究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多种途径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201X年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4.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国培计划”、省级和市级教师培训项目,开展教师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县级201X年组织不少于50人的集中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教育扶贫工作责任。

  成立县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研究、部署、协调全县教育扶贫工作重大决策和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监督、推动教育扶贫工作有效落实,全县教育扶贫工作由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推进。切实强化责任落实,逐层细化教育扶贫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逐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稳步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教育扶贫协调推进。

  健全教育扶贫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与扶贫移民、财政、发改经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晰部门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健全教育扶贫工作跟踪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安排、跟踪和落实;健全教育扶贫工作议事机制,适时分析研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制定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确保教育扶贫工作高效开展。

  (三)突出舆论宣传,营造教育扶贫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及时、有效地宣传教育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帮扶措施、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关爱贫困家庭学生,进一步提高教育扶贫工作的知晓度,努力营造教育扶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四)强化督导检查,促进教育扶贫有效落实。

  将教育扶贫工作纳入对局机关各股室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组织专门力量从教育扶贫工作的目标要求、节点任务、措施落实及效果反馈等方面定期督导检查各类教育项目实施、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教育扶贫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适时发布和通报全县教育扶贫工作的动态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