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年初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三)把握发展机遇,引领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再立新功

  1、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创新载体,搭建平台,组织引领广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为妇女全面参与、施展才华创造条件。

  2、深化“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妇女在参与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作用。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健全完善农村妇女培训、信息、资金、合作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巾帼示范村”标准化建设,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引领妇女在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作用。联合农业、劳动等部门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为农村妇女提供致富项目、市场销售、岗位招聘等信息服务。继续实施“巾帼致富小额贷款”项目,探索妇女小额贷款担保管理新模式,提高农村妇女小额贷款受益率。积极培育发展“妇代会+协会+妇女”“女能人+协会+妇女”等“妇字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提高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

  3、实施“巾帼创业行动”,在保民生、促和谐中发挥作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妇女就业的挑战,推动完善扶持妇女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重点实施“四个一批”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妇女就业创业。一是扶持一批妇女创业“小老板”。优化妇女创业环境,开展“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宣传周”活动,与劳动、人事等部门联合举办妇女就业专场洽谈会,举办妇女创业成果展示会。完善妇女创业培训、咨询指导、项目开发、小额贷款等服务体系,扶持妇女特别是女大学生创业,鼓励创业妇女争当巾帼创业之星,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女企协的作用,开展学习培训、交流合作、项目洽谈等活动,推动女企业家将企业做大做强,安置更多的妇女就业。二是命名一批“金牌”家政服务员,实施“金牌引领行动”。发挥爱心大社全国家政服务示范培训基地和山东省服务名牌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培养一批金牌月嫂、金牌育婴师、金牌钟点工、金牌护老员、金牌家政服务员,促进妇女在家政服务领域实现新发展。三是培养一批女“经纪人”,成立家政服务业协会家庭手工活加工专业组,整合手工加工活资源,帮助贫困弱势妇女在手工加工领域就业致富。四是建立一批爱心大姐居民小区服务站点,促进妇女在社区服务领域就业。

  4、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发动女职工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发挥作用。以“巾帼创新”竞赛活动为重点,不断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发动女职工岗位建功创优。进一步完善“巾帼文明岗”科学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巾帼文明岗标准化服务和岗岗联动创建模式,全力打造“巾帼文明岗”品牌,提升巾帼文明岗服务水平。举行青岛市巾帼创新大赛,发动女职工踊跃参与技术革新、服务创新、提合理化建议等创新活动,引导各行各业妇女争当创新能手,多出创新成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贡献聪明才智。

  5、实施“巾帼文明行动”,引导妇女在培育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作用。着眼于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深化和谐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完善和谐文明家庭建设工作机制,对和谐文明家庭进行分级动态管理。扎实推进“四德”教育、生态文明、廉洁文化、科学技能“四进家”,大力倡导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廉洁守家。立足于满足妇女和家庭成员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举办家庭文化艺术节,以体育健身、文艺表演、绘画书法等为内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覆盖广泛的文化、艺术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继续加强巾帼文明队联户工作。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注册、培训、活动、激励等各项制度,开展迎全运巾帼志愿者奉献行动和“同心牵手”巾帼志愿者爱心行动,发挥妇女在弘扬新风、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扶危帮困等方面的作用。

  6、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 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服务网络。加强家庭教育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开展“父母学堂”工作调研和规范化管理试点,命名100所社区“父母学堂”,继续办好广播“父母学堂”。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庭教育工作。举办100场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和丰富多彩的亲子互动活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四)强化维权职能,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1、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实现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认真履行好妇联组织的维权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巾帼维权行动”,使妇女儿童切身利益在社会总体利益格局中得到有力保障。

  2、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继续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进高校、进机关、进社区,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大力推动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加强调研、主动沟通、建言献策,为妇女发展营造优化的法律政策环境。开展好“两纲”宣传月活动,通过媒体宣传、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等形式,宣传和倡导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良好风尚,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

  3、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两纲”实施已进入关键阶段,要认真履行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加强协调推动,健全完善“两纲”实施的组织领导、目标考核、预警督促、监测评估、示范带动、重点推进等各项机制。调整充实妇儿工委领导成员,定期召开妇儿工委全体成员会议和联席会议,加强对“两纲”实施的目标考核和预警督促。完善“两纲”指标体系,做好年度监测评估工作。举行示范培训观摩活动,推进“两纲”示范工作。积极推动重点难点指标的落实,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4、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妇女维权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和表彰奖励机制。加强源头参与,与市人大联合开展《青岛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调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妇女权益问题视察;调整妇女维权协调小组成员,建立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深化婚姻家庭案件委托调解、反家庭暴力警察干预、妇女法律援助、女职工劳动权益执法检查等工作,建立妇女庇护所,为妇女提供救助和保护。加强妇联信访工作,搭建妇女维权服务平台,成立维权志愿者工作室,做响莲姐热线维权服务品牌。开展关爱进城务工姐妹活动,深化“平安家庭”“流动妇女平安之家” 创建和争创优秀妇女维权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按照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在政府委托、妇女需要、市场缺位、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强化参与职能,在推进社会公平、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妇女群众中发挥积极作用。履行好代表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拓宽与党政部门、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发挥女领导干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执委和妇女代表的作用,健全妇女舆情反馈机制,及时反映妇女群众意愿。引导妇女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有序参与基层民主实践。加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妇联阵地、实体建设,增强服务实力。建立社会协同机制,凝聚社会力量,发展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开展助困帮扶活动,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扶持妇女创业就业行动”和“春蕾计划”,加大对流动人口子女、贫困大龄女童、女高中生、女大学生的资助,大力宣传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公益之星,凝聚更多的社会资源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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