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篇2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文针和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

  (1) 生产事故发生率为0;

  (2) 设备事故发生率为0;

  (3) 交通事故发生率为0;

二、安全隐患整改率为100%。

  安全生产科认真作好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通知隐患所在部门,指出隐患所部位、内容及影响,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对于重大隐患,以书面形式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并对整改后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使公司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安全检查合格率大于95%。

  安全生产科配合公司其它部门,坚持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对公司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库房、压力容器、管道、安全装置、消除设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夏季防暑降温、防雷电、防洪防汛、防食物中毒和冬季防火、防盗等工作坚持季节性检查;并深入生产现场,对班组、岗位员工的安全操作和交接班进行经常性检查;配合公司及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四、安全监督检查合格率为100%。

  安全生产科是安全检查的监督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对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押运安全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对车间从业人员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和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对购买的原材料和劳防用品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公司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等,使安全监督检查合格率为100%。

五、从业人员受伤害小于5%。

  坚持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制度,对新进人员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使从业人员能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知识宣传,作好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使从业人员掌握生产中的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坚持劳防用品发放制度,配备适合安全生产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劳防用品的及时发放,并监督检查从业人员对劳防用品的正确佩戴情况,坚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从业人员受伤害小于5%。

  20xx年1月10日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年,也是落实依法治国关键的第一年。根据国务院、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强化联合执法、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州政府控范围内)工作目标,为全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工作及采取措施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常态化机制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督促乡镇、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督促落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督促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对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所监管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治。二是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指导乡镇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和基础台账,争取资金配备乡镇安监站工作设备,增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三是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装备,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跟踪落实整改事故隐患等、加大“三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基础性台帐,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

  2.认真履行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每季度1次的安委会例会。组织开展好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省、州安排的各项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制度;定期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部门落实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确保落实到位。督促落实省、州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销号。协调解决乡(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支持配合乡镇、部门开展好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努力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协调有力、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四项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

  1.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巩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严格隐患治理,认真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力争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排出的重大隐患,实行县政府、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二是加强对各类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检查验收销号,确保整改实效,严防事故发生。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的企业,依法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个别整改无望的,坚决采取关闭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突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强化事前预防,完善事故防范工作机制,制订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执法监察计划,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在建工程的日常监管。

  煤矿企业1户,每月检查不低于8次。

  金属矿山13座(含地下矿山3座),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小型露天采石场49户(证照齐全49户),其中型材厂3户,每年每户企业检查不低于2次。砖厂取土场20户,全年每户企业检查2户。全年检查11户选厂2次,9座尾矿库检查不少于2次。探矿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加油站34户,每半年检查1次。生产企业3户,每季度检查1次。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4户,每季度检查1次。民爆物品3户,每季度检查1次。烟花爆竹每季度检查1次。2户液化气站和1户氧气站每季度检查1次。在建危化项目工程(珠街小库建设)每季度检查1次。

  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查执法检查、矿山存在重大危害性设备检测检和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等工作。对全县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按一般、较重、严重﹚管理,内年进行1至2次的现场监察。

  开展对云桂铁路广南段沿线施工段(中铁十局、中交四航局、中铁二十五局)各标段、那榔水库建设施工现场等县内重点在建工程检查进行不少于4次。

  开展对冶金、有色、建材、电站、免烧砖厂、商贸和轻工等行业领域检查每年每户不少于1次。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对元旦、“两会”、春节、州庆、“五·一”、国庆和汛期、年末岁初等重要时段的督查、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3.突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深化开展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煤矿:认真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安全“七条规定”,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升防范抵御瓦斯、水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顶板边帮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遏制冒顶事故的发生。非煤矿山: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继续加强对重点乡镇、重点矿区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落实地下矿山防水、防火、防坍塌、防冒顶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继续巩固非煤露天矿山(采石场)、尾矿库的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对酒精生产和使用,化工生产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气库),等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改,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认真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危险路点(段)的排查,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增强安全保障能力。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旅游安全、电力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

  4.继续深入开展“十打十治”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十打十治”行动成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再排查、再整治,严肃惩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和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要求,年内拟关闭取缔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4户。

  (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创建达标、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

  1.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准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批,凡未经安全审查批准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手续。全面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坚持“科技兴安”战略。督促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建立完善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3.突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以3月法制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电影、标语、宣传板画、黑板报、宣传车、知识竞赛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年内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360人、安全管理人员110人、从业人员培训1800人。年内实现管理人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三是突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全县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各部门专项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使预案更结合实际、更有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全力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要求全县辖区所有工矿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加强信息通报,增强合力,以确保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年内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局支部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安全监管日常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查处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二是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契机,开展政治学习、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现场点评,召开各类执法检查、事故分析会,通过学习交流、评析典型案例,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逐步把培训重点从普及执法业务知识转移到提升执法水平上来,努力建设“学习型、专家型”安监干部队伍。

  (五)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其他工作任务。一是社会综治维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二是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严防消防火灾事故发生。三是按照省、州、县关于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实,扎实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四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落实机关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对来访来信人员作详细登记,并及时办理或转办,重点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及时将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现象。五是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文件整理规则》,认真做好机关文件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