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四、存在问题

  1、社会组织扶持政策不够完善。目前,我市没有一套完整的对社会组织扶持优惠的政策文件,缺乏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阻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财政资助、人事管理等方面缺乏健全的政策规定。社区民间组织一般是由社区居委会来牵头开展活动,没有政策扶持,很能调动社区创办民间组织的积极性。

  2、登记管理工作越来越重,今年开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再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这就大大增加了民间组织管理的工作量,我局现民间组织机构、编制、经费都没有保障,现民间组织管理人员还要兼任其他工作。

  3、社区民间组织缺乏统一规划,发展不平衡。现有社区民间组织缺乏统一规划,设置布局不尽合理,发展也不平衡。据调查,有的民间组织是自上而下,或是有关政府部门为将职能延伸而在社区挂牌成立的,(如计生协会、残疾人协会等),这些组织其实都是与社区居委会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由于社区与社区之间存在基础、设施、地理区划、居民素质等差异,导致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无序、不平衡。目前,我区教育类的民间组织所占比例较大,其中90%为民办幼儿园,而家政和公益性民间组织所占比例偏低,影响民间组织在社区建设中整体效应的发挥。

五、几点建议

  1、市政府要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文件要对政府购买的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标准、购买程序等进行规定,有了指导性文件,社区或个人才有创办社区民间组织的动力。

  2、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建议由市局出面协调,争取市编委下文将民间组织局提升级别,配备人员和安排经费。争取组建民间组织执法队,配备专职的执法人员,以提高执法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