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篇二: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为构建平安、和谐高安,全力预防和减少我镇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道路交通安全

  1.通过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及机制的创新。

  2.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全镇居民受教育率达95%。

  3.对重点道路隐患实行“零容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4.力争实现道路交通安全“零死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水上交通安全

  1.进一步提高船舶船主、船员、安全员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2.定期检查水上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可能引发事故的大

  小隐患,防范于未然。

  3.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发现违章情况严肃处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始终“零事故”。

三、主要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

  1.创新工作制度机制。通过不断借鉴和总结我镇及其他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广泛收集群众对交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方式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考核奖惩机制、交通事故处理快处快赔机制、事故预防应急管理机制等制度机制。

  2.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方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五五”普法、安全生产月、交通宣传日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同时借助多种平台,用生动具体的事例、通俗易懂的讲解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培训,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委会自愿建立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组织,定期为广大驾驶人“充电”,解决社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问题。

  3.强化隐患整改落实。每月组织各村(居)委交通协管员进行道路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持每周一、三、四联合综治办、安监办、高安派出所、县交巡警等部门上路检查,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

  (二)水上交通安全

  1.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坚持每月召开2次水上交通安全会议,至少用一次会议对船舶船主、船员、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船主、船员、安全员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每季度举办一次水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水上安全隐患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水上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治理,查看水运企业(业户)、航道、渡口码头、船舶船员、基础设施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客渡船签单发航等规定,加强汛期应急值守。抓好日常检查,严厉查处冒雾、超载和超越航线驾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督促船主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