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个人的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篇一:医师个人的工作计划

  第一季度:

  1、与责任村村委主任、书记建立联系,确定公共卫生联络员,移交公共卫生联络员台帐,健全通畅责任村公共卫生信息管理联络渠道;

  2、熟悉责任村基本卫生情况和居民健康状况,掌握责任村常住人口数、季度出生人数、季度人数、儿童人数、60岁以上老年人数、慢病人数、孕产妇人数、流动人口数,重点是流动儿童和孕产妇信息;

  3、根据卫生院公共卫生年度总体部署制订工作计划,按照责任医生台帐要求,规范填写责任医生台帐日志;掌握责任村60岁以上老年人群、慢病人群基数情况,高血压、糖尿病人分级管理,完成第一季度随访工作;

  4、完成责任村居民死亡原因调查报告、结核病人督导用药、新发精神病人的线索调查排查、从业人员信息收集报告等工作;刊出春季传染病防治健康宣教黑板报一期,开展第1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工作,发放外来建设者健康手册资料50份;

  5、3月底前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报表,完成领导委派的各项临时指令性工作。

第二季度:

  1、常规工作: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完成结核病、精神病督导,完成居民死亡原因调查;每月上门服务访视≥90户,完成第二季度重点人群的随访指导工作;每月根据安排刊出健康宣教黑板报一期,组织大型多媒体健康宣教一次;按时参加例会,及时上报各类信息报表,完成领导委派的各项临时指令性工作;

  2、完成社区居民花名册填写,掌握参保人数,为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打下基础;

  3、熟悉农民健康档案信息软件,完善家庭和个人健康档案信息数据,及时将随访信息记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4、完成责任村流动人口调查摸底,完成责任村从业人员调查摸底,完成查螺筛查工作;

  5、做好社区惠民政策宣传,配合做好一卡通的发卡工作;

  6、规范填写各类台帐表册,迎接公共卫生半年度考核;

第三季度:

  1、常规工作: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完成结核病、精神病督导,完成居民死亡原因调查;每月上门服务访视≥90户,完成第三季度重点人群的随访指导工作;每月根据安排刊出健康宣教黑板报一期,组织大型多媒体健康宣教一次;按时参加例会,及时上报各类信息报表,完成领导委派的各项临时指令性工作;

  2、根据半年度考核情况查漏补缺;

  3、完成责任村改水改厕工作,落实水质监测;

  4、配合完成中小学生健康体检。

第四季度:

  1、常规工作: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完成结核病、精神病督导,完成居民死亡原因调查;每月上门服务访视≥90户,完成第三季度重点人群的随访指导工作;每月根据安排刊出健康宣教黑板报一期,组织大型多媒体健康宣教一次;按时参加例会,及时上报各类信息报表,完成领导委派的各项临时指令性工作;

  2、完成本年度责任医生全部工作,包括各类台帐表册,责任村家庭和个人档案建档率达到80%,重点人群建档率达到85%,慢病随访信息整理,健康档案信息化合格率80%以上,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积极迎接卫生局考核评估。

  根据中心卫生院总体部署,完成责任村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及时将体检结果信息归类整理反馈,做好健康体检后续管理服务,及时准确将体检信息和随访情况输入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篇二:医师个人的工作计划

  根据我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中主要工作及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等,取长补短,将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详细规划,以更好的做好工作。以下是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请参考。

  下半年,我局工作将紧扣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省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职能、改进作风,切实履行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努力在深化改革、管理创新、业务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资源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积极做好“大滁城”建设的相关工作。

  千方百计保障“大滁城”建设用地。根据市政府城市建设的安排,我局将依据具体的每宗用地的拆迁方案,提前做好下半年“大滁城”建设使用土地的出让工作。

(二)继续推进建设用地置换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用活政策缓解用地供需矛盾。

  1、继续加大建设用地置换工作力度。9月份前完成8000亩置换项目验收工作;再组织上报一批新的置换项目;做好置换指标有偿调剂试点工作。

  2、认真督促各地加快9个省部级土地整理项目建设速度,年底前保证4个项目申报验收。

  3、继续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力度,完成17500亩新增耕地计划。

  4、认真开展耕地保护年活动,确保耕地总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5、10月上旬完成全年建设用地计划和独立选址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

(三)做好建设用地供应和管理。

  继续加大建设用地供应力度,积极围绕大滁城建设和招商引资做好用地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对闲置土地跟踪监督管理;完成滁州市城镇基准地价的更新调整工作,并组织申请专家评审;继续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数据录入工作。

(四)继续做好国土资源利用规划工作。

  1、继续做好建设用地预审及“挂钩”、“置换”、批次报件的会审工作。

  2、继续做好县、市、南谯区土地利用规划大纲的市级评审和报批工作。完成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编制和报省审批工作。

  3、督促和协调办理全市独立选址项目的预审和材料上报工作。

  4、完成市级矿产规划的招标,协助修编单位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年底前完成矿产规划修编并报省审批。

  5、做好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和年终评估。

(五)夯实地籍基础工作。

  1、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

  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我市将继续做好各县、市、区农村土地调查工作的内业核查(含基本农田上图核查)工作,除全椒县、定远县外,其余各县(市、区)城镇地籍调查需要做好补测、修测和地类变更工作(包括滁州市城区)。

  2、积极推动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完成该项工作。

  3、加强滁州市城市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由于我市国土和房产分家,原有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交给房地产管理局使用,使我局的地籍管理重新回到手工时代,极大地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城市土地管理,因此,建设滁州市城市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任务迫在眉睫。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由省厅配发,我们需要进行硬件采购和地籍管理信息入库、软件系统前期调试等工作。

(六)继续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主要是凤阳县灵山—木屐山地区石英岩矿、全椒县大祁山石灰岩矿的资源整合。

  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地质找矿改革大讨论实施方案落实工作。

  三是受省厅委托做好凤阳县毛山金矿、凤阳县老青山石英岩矿、明光市自来桥钾长石矿、全椒县大祁山石灰岩矿及南谯区施集石灰岩矿等矿业权出让工作。

  四是配合312、811地质队,做好我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工作。

  五是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六是完成滁州市地质灾害规划的编制工作。

  七是完成2009年矿山储量登记数据库录入工作。

  八是继续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审核监督工作。

(七)继续加强国土监察、信访工作。

  1、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15号令,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2、深入持久地开展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10月底前完成县(市、区)创建活动的自查和市局的检查验收工作。

  3、按照省、市部署,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县(市、区)自查工作,7月初市局对各地自查情况组织督查检查,并做好迎接上级督查检查的准备。

  4、在做好日常信访工作的同时。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市、区)集中开展重信重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我市因国土资源管理问题发生的进京、赴省上访案件进行集中处理,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的社会稳定。

  5、继续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15号令和省厅《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交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办法》、《关于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责任人的问责力度。下半年,市局视情况选择2至3宗重点案件进行公开查处。

  6、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队伍的建设和人员管理,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

(八)继续做好测绘管理工作。

  1、开展全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下半年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县(市、区)进行督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2、抽查我市测量标志保护情况以及测量标志保管经费发放情况。

  3、做好全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

(九)继续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计划。

  2、全面完成系统内整风整纪活动计划。

  3、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