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督导工作计划怎么写(2)

时间:2021-08-31

  篇四:传染病督导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指导各地规范科学开展督导工作,特制定本调查方案。

  一、目的

  (一)全面了解我国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不断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

  (二)指导全国各地规范开展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督导工作,统一评估传染病报告质量指标,逐步形成常态化的规范管理机制。

  二、适应范围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

  三、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1、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运行情况。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能否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传染病报告。

  2、经费支持情况。为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用于传染病常规监测与网络直报、疫情报告相关技术培训、督导检查及直报设备更新维护等专项经费(以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为准)。

  3、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与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有督导方案,现场督导原始记录材料,总结报告及以通报的形式反馈督导结果(以发文、原始记录及结果通报为准)。

  4、医疗机构诊疗登记和电子病案的规范化管理情况。统一设臵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放射科、检验科登记项目并要求规范填写(以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5、指导医疗机构建设电子病历系统应涵盖公共卫生管理功能,包括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模块(以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传染病疫情定期发布情况。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监测管理工作情况。

  1、1 实时监视辖区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查重等各项工作;建立甲类及采取甲类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不明原因肺炎及本地罕见传染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发病、死亡等异常信息的快速反应机制和流程,包括信息确认、处理应对等情况(以书面监控记录及相关核实处理报告为准)。

  1、2定期开展辖区信息网络报告正常运行情况、报告和审核的及时性和重复报告等质量的监控和综合评价,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情况(以文字资料为准)。

  1、3传染病监测资料分析利用情况。包括传染病监测资料的定期分析;传染病暴发流行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分析报告的反馈情况(以文件、书面材料和网络直报系统反馈等为准)。

  2、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指导和质量督导评估。每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和评估,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进行检查,并指导其整改的情况(以原始记录和总结等文件为准)。

  3、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及网络直报相关技术培训情况。每年对本级和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辖区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开展传染病法律法规及技术管理规范、数据分析利用技术、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技术培训(以培训记录等相关资料为准)。

  4、传染病疫情监测与网络直报工作人员以及设备配备情况。

  5、传染病网络直报用户对直报系统性能的评价情况。

  6、传染病疫情监测与网络直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三)医疗机构

  1、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含电子病历)?城镇医疗保险及新农合登记?

  与诊疗传染病相关的感染科、急诊科、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和肠道门诊等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或电子病历系统的传染病登记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门诊日志登记至少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出入院登记传染病病例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10项基本内容。

  1、2检验部门、影像部门传染病登记及反馈情况(含电子病历)。

  查阅检验部门和影像部门的登记簿或电子登记系统的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异常结果的反馈机制以及是否及时反馈的情况(查看反馈登记)。检验部门登记项目应当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放射科登记项目应当包括开单科室或医生、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2、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异常信息处理机制情况(仅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查阅相关机制流程及分析、反馈记录。包括医院职能部门和人员负责分析本院传染病疫情,并在全院及时通报结果;制定传染病异常信息报告机制和处臵流程。

  3、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制度

  院内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工作自查与评估,并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整改,以自查过程记录和总结文档为准。

  4、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与评估

  4、1 检查方法

  4、1、1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规模相当于二级及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下同)从内科、儿科、感染科等科室抽查法定传染病病例30例(门诊病例20例,住院病例10例);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规模相当于一级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下同)抽取8例,病例不足时全部抽取,没有查到法定传染病病例,请注明门诊量,并注意查明相关原因;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查看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纸质传染病报告卡。

  纸质诊疗登记:现场查阅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薄,抄录初步诊断病名为法定传染病的病历,填报附件4。电子病历:被查医疗机构通过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导出就诊病人的电子病历信息,查阅初步诊断病名为法定传染病的信息,填报附件4。

  4、1、2抽查的病例应当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相同病种不能超过50%。应当注意抽查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自然疫源性、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等不同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对于乙肝、肺结核、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仅抽查初诊病例。

  4、1、3住院病例需查阅病案资料,填写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等。

  4、1、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抽查的30例法定传染病病例中,复印20份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查的法定传染病病例纸质报告卡全部复印。

  4、2 报告质量督导指标定义

  检查内容应包括传染病报告率、及时报告率,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完整率、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

  报告率:比较分析医疗机构诊断登记的传染病病例和同期该机构网络直报的病例,若医疗机构诊断登记的病例进行网络直报,计为报告,否则计为

  漏报。计算公式为:传染病报告率(%)=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病例数/实查病例数×100。

  及时报告率:比较分析医疗机构现场登记病例的诊断日期与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该病例报告卡的生成日期,甲类及采取甲类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的两者间隔在2小时及以内,乙、丙类传染病两者间隔在24小时及以内视为及时。计算公式为:及时报告率(%)=及时报告病例数/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病例数×100。

  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完整率:纸质传染病报告卡的关键字段信息,包括病例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详细地址、疾病名称、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病例分类、死亡日期(如果无死亡,此项不纳入考核)、填卡日期、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填写无缺失计为完整。计算公式为: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完整数/抽查纸质报告卡数×100

  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上述关键字段填写完整且诊断日期与填卡日期无涂改,其它内容填写无逻辑错误视为准确。计算公式为: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数/纸质报告卡完整数×100

  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纸质报告卡内容与网络报告电子卡内容均符合,视为一致。上述关键字段若有任一项不符合,可认为不一致。计算公式:一致率(%)=纸质报告卡与电子报告卡一致数×100 实查卡片数

  5.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配备情况。

  查阅相关记录,查看直报人员上网操作,了解网络直报所需设备配备和网络直报密码管理情况。

  6、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培训和考核情况。

  查阅培训、考核记录,包括每年对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及最新传染病诊断标准等技术培训,以及对培训效果的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