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的工作计划(3)

时间:2021-08-31

  3、优化支出结构,注重改善民生问题。一是完善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农保参保率及老年农民待遇享受率达到100%;完善城乡一体的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区医保筹资标准由320元提高至400元,医疗救助标准最高比例提高到60%;扩大区医保基金支出范围,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保区医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建立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助企业、促就业”特别培训计划,落实对失地失业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三是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桥梁、道路、自来水工程、公厕等建设,实施优美乡镇、卫生村镇创建奖励,继续实行农业保险,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及时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柴油补贴等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四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政策,落实资金支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改造工程,支持横塘中学南片初中、枫桥中心小学移地新建、塔园路幼儿园等工程建设。五是保障城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等投入,健全卫生服务体系,落实资金保证“9项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支持社区创建、农贸市场改造、公共发展新三年计划、公共环卫基础设施等建设。六是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工作,加大对补贴资金的审核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审核兑付效率,保证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及时兑付。

  4、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区财政管理体制。2008年起实施的区财政管理体制到20xx年底即将到期,为使新一轮体制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全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现行财政体制运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调整区财政管理体制。二是积极参与政策调研、制订。财政部门在提供资金保障的同时,要主动参与各类政策的制订。调整整合现有政策,为我区产业升级、转型提供政策支持。积极做好公共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测算,保证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配合社保部门做好对新政策的调研,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三是稳步推进乡镇非税收入改革。在2009年区级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改革、乡镇全面实施财政集中收付的基础上,20xx年要按照《苏州高新区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有步骤、有计划地启动乡镇非税收入改革,全面提升我区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四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积极探索与银行实行实时清算,适时推行公务卡结算试点。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大政府采购对绿色环保、信息安全、自主创新以及地产名特产品的支持力度。五是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形成财政资金事前确定绩效目标、事中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的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开展好重点项目的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