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的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2、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20xx年,财政安排科技支出1.6亿元,占区本级可用财力的10%,安排各类扶持资金1.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构建“2+3”现代产业体系,调整振兴电子信息和精密机械二个主导产业,重点扶持新能源、生物医药和服务外包产业。支持加快发展物流、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推进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加大工业投入,鼓励出口替代,重点扶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支持发展科技创新型经济,重点鼓励引进跨国公司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和先进制造业;落实引智政策,继续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二是加大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加大融资力度,拓宽筹资渠道,支持区域开发建设。集中财力保证沪宁城际铁路配套、人才大厦、兴贤路东延、兴贤大桥及周边环境整治等续建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通过对项目设计方案、概预算方案的审定来控制工程预算造价,采取现场跟踪、变更签证管理以及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对项目进行实时控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大力支持城市转型升级。支持实施“五区联动”战略,促进五大板块全面提升整体形象和建设水平。根据“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分块实施”的原则,全力配合西部生态城建设;安排资金支持中心城区加快推进企业“退二进三”步伐,有效落实“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和道路“白改黑”工程;全力配合科技城实现“一园二中心三基地”目标,支持中科院苏州医工所、高新区文化艺术中心等建设;支持北部新城区建设,落实好沪宁城际铁路站前路及站前广场、大运河拓宽改造等建设资金;支持国际教育园实现属地化管理,实现与入驻大学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