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常理会的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一、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

  (一)做好协会xx年度审计报告的审查工作;

  (二)加强对协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对面包车的处理意见;

  (三)采纳监事会建议,起草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争取在理事会召开前形成并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xx年4月至xx年3月的年度预算;

  (五)起草向理事会报告的xx年律协财务报告;

  (六)4月、9 月份分别对xx年10月至xx年3月、xx年4月至9月半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查。

  (七)制订利用协会场地和网站创收的规章制度,按理事会已通过的决议,扩大网站招聘信息和律所及律师个人信息的发布并收取相应的网站维护费和信息发布费,以补充协会经费;

  (八)发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在节约开支上做细致的工作;

  (九)在当前经济危机形势下,参与争取税务局降低律师纳税税率的工作;

  (十)12月协助协会财务人员做好xx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律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

  (一)3月份,汇总二次会议的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以

  及一次会议的建议和提案,建立本届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的统一协会备案信息库;

  (二)4至5月份,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议,对一次会议被评为优秀建议、提案及对律师维权或律师工作起到促进作用的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进行表彰;

  (三)进一步关注二次会议,代表、委员对律师工作的建议和提案的落实;

  (四)在律协网站设立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信箱,随时搜集全市律师的需要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参政议政的意见;

  (五)根据代表委员的需要组织代表或委员进行专题社会调查,为三次会议建议和提案做准备;

  (六)10月份或11月份,召开一次全体律师人大代表和委员的交流会议;

  (七)12月份,研究三次会议代表委员集体建议和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