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研室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教研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促进教研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研室是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直接负责组织教学,进行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师资培养等工作。
第三条教研室按工作职能开展教研活动,教研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所在系(部)负责实施管理,教务处负责考核。
第二章教研室设置与职能
第四条教研室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教学系(部)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发文批准。
第五条教研室设置条件
1.原则上应按同一学科、专业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群设立;
2.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不足5人的要按相近学科、专业或课程组合的原则进行合并;
3.具有一定的开展教学研究的能力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2人;
4.能承担本学科和相近学科的教学与研究任务,教学与研究达到一定水平。
第六条教研室主要职能
1.执行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各环节(含实验、实训教学、实习、研习)的教学任务,并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校历,组织教师认真制定课程标准(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基本文件,做好课程考核的命题组织、阅卷评分、成绩登记、试卷装订、质量分析等工作。
3.加强教师和课程管理,加强教师课堂教学言论监管,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4.加强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建设精品课程,推进教学资源上网,做好教材的甄选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6.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坚持教研结合、以研促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
7.加强师资培养,组织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抓好教师师德和业务水平的培养和提高。
8.完成系(部)和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教研室主任
第七条教研室主任应当由思想政治好,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相应学科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级职称人员担任。
第八条每个教研室设主任一名,经民主推荐,系(部)提名,教务处初审,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教研室主任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学校每学年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第九条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带领教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教学纪律,稳定教学秩序,防止教学事故,保证教学质量。
2.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和改进教研室工作,撰写教研室工作总结。
3.负责安排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任务,组织编写课程和教学标准,选用优秀教材,审定教学历、教案、考试命题、成绩登记、质量分析等教学材料,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4.组织集体备课、说课、观摩教学、公开课等教学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级和校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
5.带头开展科学研究。任期内,必须主持或作为第一参与人成功申报并完成至少一项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
6.制定教研室教师的进修、培养计划,对新教师任课资格和新开设课程提出初审意见。
7.负责教研室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8.完成系(部)和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教研室主任津贴
教研室主任在任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300元/月的津贴补助,在每一学年考核后按12个月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另给予教研室主任1000元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扣发教研室主任50%津贴。
第四章教研室活动
第十一条各系(部)应当根据教学和学术专长,把从事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入相应的教研室。所有教研室成员都必须参加所在教研室的各项活动。教研室活动列入学校考勤管理,无故不参加教研室活动的,按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二条教研室活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并按学校和系(部)要求,建立完整的记录。
第十三条教研室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从各系(部)预算经费中开支,按学校财务制度报账。
第十四条教研室活动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学习研讨,教学方法研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修订,教材研究,教学课件的制作研究,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研讨,实践教学研究等。
第十五条教研室活动的形式有业务学习、教学经验交流、集体备课、学术研讨、公开教学与评议、项目申报研讨等形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研室是根据学科和专业设立的基础教学研究和管理组织,也是落实和推进系日常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师资队伍的培养提高,布置、检查教师的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状况,加强相关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等。
一、教研室组织管理
1、教研室由系教学副主任分管领导并共同对系主任负责。
2、教研室原则上设立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教研室副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分管相关工作。
3、教研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其他教师负责一些具体专项工作,如实验室管理、实践教学、科研管理、资料管理等(以上工作作为系、教研室管理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