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制度(2)

时间:2021-08-31

  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制度3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制度4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省、市、县和“全国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 波 副组长: 冯卫东、伍贤贵、余兆金 成员:徐祖良 尚文杰 唐国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泽林 龙维彬 张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校中层、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制定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学校经常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教导处领取家访登记表);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外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不得动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人是实脸员和学科教师),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教书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责任体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基层人员岗位负责。

  3、探索建立稳定有序的安全运行机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安排。

  (2)在编排校历、园历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编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布置。

  (4)在检查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检查,同步评价。

  (5)在全年工作考核、总结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考核、同步总结。

  (6)在全年工作表彰、奖励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表彰、同等奖励。

  (7)校内、园内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内容同等重要,教师、教材、课时、课酬等与教育、教学同等标准。

  (8)校外、园外安全学习培训与教育、教学外出学习培训同样需要,同等政策。

  4、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层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4、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规则。

  5、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6、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8、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9、对学校的财务资产安全承担责任,指导分管校长、园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申请获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协助校长抓好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认真执行校长决策和行政会议决议,参与学校重大安全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分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制度落实,考核评价落实效果。

  5、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岗位整改落实。

  6、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校舍维修与管理,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和事故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调查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8、按时选派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操作,规范管理。

  9、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经常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反映,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做好各处室、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其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11、协助校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12、协调、协助辖区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3、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力量积极稳妥地作好师生员工的撤离工作,稳妥处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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