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规章制度(2)

时间:2021-08-31

  车间规章制度4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

  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车间规章制度5

  1.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特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洁净车间,包括更衣室、净化区和在生产车间内工作的人员及设备。

  洁净车间规章

3.要求

  3.1进入洁净车间的人员资格。

  3.1.1经训练合格及主管审核后的人员方得进入洁净车间。

  3.1.2进入洁净车间的人员需明确并遵守洁净车间的安全规定。

  3.1.3尚未被认可的员工、外宾及承揽商进入洁净车间时应先报车间经理批准并在办公室人员处登记,并应有合格人员陪同方得进入。

  3.1.4严禁未登记和带未经核准人员进入洁净车间。

  3.1.5凡违反上述规定或因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将根据损失情况,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开除等处罚。

  3.2进入洁净车间前应注意的事项。

  3.2.1外宾及承揽商进入及离开洁净车间,需要相关人员到办公室做出入洁净车间登记。

  3.2.2进入洁净车间工作或参观,须依规定换穿无尘衣,以保证其整体的防护性能及车间的卫生。

  3.2.3非经许可不得将私人物品(手提袋,书籍)及非洁净车间所使用之工具携入洁净车间,维修用之手册及工具在用后应立即收起,与工作和生产无关的任何物品及可能产生大量粉尘的物品严禁带入洁净车间。

  3.2.4进入洁净车间前应保持手、指甲、脸部的清洁卫生。手是一大污染源,手是将污染物从一处传到另一手的卫生,尤其是指甲、指甲根部和手上的伤处。嘴也是一个主要污染源,因此,好的口腔卫生非常重要。所以在进入洁净室和更衣室前的三十分钟内不能吸烟以保持肺部的清洁。

  3.2.5倡议员工勤洗澡,勤洗头,勤换衣服,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

  3.2.6原物料进洁净车间时,需先在外面拆箱及拭净,再携入洁净车间。

  3.3进入洁净车间的程序。

  3.3.1踏上换鞋区入口之地板前,必须先将外鞋脱下。

  3.3.2外鞋置于一般鞋之鞋柜之中,进入换衣区换穿无尘衣。

  3.4洁净车间内的相关规定。

  3.4.1进入洁净车间者应保持身体洁净,头发应常梳洗,在洁净室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梳理头发。并禁止使用香水及化妆品。禁止使用指甲油。

  3.4.2人员接触设备和产品时,应当配戴防护用品。

  3.4.3在洁净车间内,不得饮食,嬉闹,或从事其他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4.4操作动作要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不做大幅度动作,不做不必要的动作或走动。

  3.4.5不得在净化服、箱台柜架、桌椅、设备等公司财产上面书写乱画,除工作上的特殊要求外,严禁坐在设备、工作台及地板上。

  3.4.6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整齐,对工作后用剩的物品和残留物及时清理。

  3.4.7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上岗操作资格认证后,方能操作对应的机种,不得触摸与岗位无关的仪器和设备。

  3.4.8在净化间内不允许任何形成粉尘的机械加工行为,例如:钻,锯,磨等如确有需要则因事先提出净化间内施工申请,并采取有效的洁净措施。

  3.4.9所有人员进入净化间原则上不得照相及摄录,如有工作需要在净化间使用照相机,摄录机,笔记本电脑等,必须经电池车间经理以上批准。

4.更衣室卫生。

  4.1更衣室内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垃圾、污垢或碎屑。

  4.2更衣室内之墙壁及地面,须每班清扫一次。

  4.3更衣室内,严禁随地吐痰。

  4.4更衣室内员工个人所用之橱柜应每日进行整理和清扫,保持其清洁。

  4.5更衣室内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

  4.6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4.7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4.7.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4.7.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4.7.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5.净化车间卫生。

  5.1净化车间卫生管理的范围包括净化间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门窗及玻璃,净化间内的设备、设施、工具包括清洁工具等。

  5.2卫生清理的标准是:

  5.2.1门窗包括玻璃上无浮尘。

  5.2.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尘、化学品。

  5.2.3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污点。

  5.2.4设备外观整洁,无灰尘、无污渍,化学药品无泄漏、滴漏,线上无垃圾。设备无隐患。

  5.2.5物品和工具摆放整齐。

  5.3卫生清理实行班组责任制,班组负责人为责任人。各班组工作区的卫生,由各班组负责日常保洁。

  5.4地面卫生根据不同工序用吸尘器、无尘拖把、无尘布、等进行擦拭。设备卫生依据各设备的不同维护要求进行保洁。

  5.5责任区卫生清理每班进行一次,定时打扫,全天保洁。日常保洁由生产部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5.6各班组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