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

时间:2021-08-31

  七、瑞安市人民医院、中医院门诊可以报销吗?

  答:鼓励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缓解广大参保群众“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目前市内大医院人满为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能大大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因此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普通门诊不能报销(除急救病种门诊急诊和特殊病门诊外)。

  八、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医院就诊吗?

  答:目前已通过验收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有66家(具体名单见第十八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到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鼓励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享受更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使参保人员得到更多的实惠。

  九、参保人员在市内或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注意什么?

  答: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可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市内和浙江省内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报;未办理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卡和身份证(儿童未发身份证的,可带户口簿)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报;到省内未联网或省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的可提供住院票据原件、出院费用清单(含用药明细、检查化验明细等)、出院记录、身份证及户籍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卡、有关证明资料等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报销。特别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特殊原因按自费性质出院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十、在外地就医有什么规定,是否需要转院申报?

  答:严禁小病大医,如确需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可至外地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转院审批手续,按市外医院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必须注意的是出院结算时应向院方索取当地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或定点文件)、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含药物明细、检查明细等)、出院小结等。除急救外,对擅自在非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者不予报销。

  十一、报销时间如何规定?

  答:享受时间:2017年 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办理核销时限放宽到2018年3月31日。

  十二、哪些费用不属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答:下列情况不列入报销范围:(1)在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外的医疗费用;(2)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3)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4)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5)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6)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就医的医疗费用;(7)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十三、、参保人员义务和违反规定者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要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自觉遵守城乡居民医保各项管理制度。对报销中有弄虚作假(如利用假发票、伪造医学文书等手段进行骗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等)、虚报冒领行为的参保人员,取消当年度报销资格,追回报销金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四、已经参加其它医疗保险的人员,是否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加商业保险除外)。

  十五、特殊病种门诊在哪些医院就诊可以报销?

  答:在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红十字分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莘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市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可以报销,其他医院就诊不予报销。

  十六、如何联系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

  答:市城乡居民医保办公室地址:瑞安市公共卫生中心三楼(瑞湖路333号),约3个月后搬迁至瑞安市财政大楼一楼(拱瑞山路6号)。咨询电话:综合科65811820、65812820(传真),审核科 65068709,财务科65851958,信息科65813279。下设结报中心和四个片区结报点:(1)结报中心:位于瑞安市公共卫生中心2楼,约3个月后搬迁至瑞安市财政大楼一楼(拱瑞山路6号),负责塘下镇、玉海街道、仙降街道、飞云街道、南滨街道的参保群众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手工结报任务,咨询电话:65358992、65120151、65568099、65813279、65068707。(2)结报分中心:位于瑞安市虹桥北路虹桥大厦19楼,约3个月后搬迁至瑞安市财政大楼一楼(拱瑞山路6号),负责安阳街道、锦湖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的参保群众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手工结报任务,咨询电话:66817861、66817862。(3)片区结报点:马屿结报点(设在马屿社保所),电话65776911;陶山结报点(设在陶山社保所),电话65467575;湖岭结报点(设在湖岭社保所),电话65490059;高楼结报点(设在高楼社保所),电话65998771。

  十八、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市内三级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

  (2)市内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瑞安市人民医院红十字分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

  (3)市内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莘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阳街道瑞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下镇塘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下镇罗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下镇鲍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下镇场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安海安卫生院、塘下镇韩田社区卫生服务站、汀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安董田卫生院、瑞安碧山卫生院、瑞安云周卫生院、瑞安阁巷卫生院、瑞安林垟卫生院、仙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潘岱分中心、、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麂分中心、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龙分中心、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谷分中心、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桐浦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安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潮基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峰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川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木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芳庄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林溪分中心、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曹村分中心、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梅屿分中心、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泰分中心、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南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楼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营前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岩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阳坑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益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枫岭分中心、瑞安瑞生微创外科医院、瑞安王华骨伤医院、瑞安康明眼科门诊部、瑞安云江中医医院、瑞安薪堂中医医院、瑞安九龙医院、瑞安友谊中西医结合医院、瑞安市同济门诊部、瑞安同仁综合门诊部、瑞安冠金口腔科门诊部。

  (4)市外医疗机构:温州市瓯海区瞿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外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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