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全文

时间:2021-08-31

医疗核心制度全文

  什么是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又有什么内容呢?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管床医师、护士长和相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管床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管床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管床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管床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分级护理制度

  (一)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二)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三)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四)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五)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六)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七)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八)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