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励制度

时间:2021-08-31

公司奖励制度三篇

公司奖励制度(一)

  第一条 总则

  (一)有章可依,违章必纠,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

  (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三)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1、为公司顾客提供出色服务而受到多次赞扬(有具体事实);奖励100到300元;

  2、为公司增收节支,产生巨大经济效益者,奖励200到5000元;

  3、在任职期内取得比原学历高的文凭和其他证书者,奖励100到200元;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或大功奖励:

  1、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奖励200―500元;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或节省物料卓有成效,500-2000元,奖励100元,2000-10000元,奖励300元,10000元以上,奖励500元 。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当,经考核认定者,奖励100―500元;

  4、有其它重大功绩,经考核认定者,奖励200-- 500元。

  5、全年全勤者奖励800元。每月全勤奖50元。

  6、工作中任劳任怨,经常自觉加班,却遭他人无理排挤、打击,但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计较个人得失,奖励200-500元;

  7、连续三个月工作表现突出者,获得公司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8、领导有方,带领团队完成公司短期、季度、年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奖励500元起;

  9每月评选优秀员工,每名优秀员工奖励100元,奖励金额及人数视具体情况调整。

  (三)合理化建议奖:

  1、员工对公司发展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将视贡献大小给予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但对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的人员,将解除合同劝其退常

  第三条 处罚范围及标准

  (一)按时参加各种会议、教育及培训,不能参加者要向主持人请假,否则,迟到按每分钟5元处罚,未参加者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二)各部门拟写的对内对外文件、报表等要严格的执行校对、审核制度。若出现一处错误或错字,处以10元罚款。

  (三)办公区内严禁乱丢垃圾、烟头等。下班离开公司请关闭计算机,显示器,空调风扇等电器,如发现某位员工下班回家后不关闭自己的计算机或者显示器者,罚款10元,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罚款20元,临时外出另算。

  (四)上班时间,不准长时间占用电话接打私事电话。否则处罚10元。

  (五)开会、学习时遵守会纪,所有通讯工具设为振动或关机模式。否则,每次处罚10元。

  (六)工作懈怠,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七)上班期间严禁赌博、酗酒、吵骂。出现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八)员工之间有矛盾,必须通过正确途径反映、处理,严禁打架、斗殴,若是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将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及开除处分,情节较重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 违反档案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处罚100元;情节十分恶劣的,处罚200元,并解除合同。

  (十)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00元;给公司既造成不利影响,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500元;严重影响公司形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国家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根据公司损失轻重给予相应罚款或警告处分。

  (十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200元。

  1、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2、不执行本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标准的。

  (十三)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情节特别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2、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的;

  3、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4、伪造、编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5、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6、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公司款项的;

  7、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8、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解聘。

  (十四)物资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物资保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当月月薪200元。

  1、收发物资手续不全、管理混乱、帐、卡、物不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发放、外借库存物资的;

  3、库房内物资存放不规范、排列不整齐、零乱不堪的;

  4、防火、防盗措施不健全,所存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

  5、所管库内物资因管理人员管理不当而出现霉烂、变质、锈蚀、损坏,造成一定损失的;

  6、清仓查库时,发现帐物不符,不能及时纠正,又不及时报告,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

  7、假公济私,私自挪用公司物资,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或办私事的。

  (十五) 财务部如发现考勤内容不真实,出勤天数有虚假,要给予纠正。由于考勤虚假导致公司多支出的工资、补助金额,要对考勤员、审核人及负责人给予同等金额的处罚。

  (十六)凡未按照公司正规流程(晋升、辞职、报销等)办事者罚款200起,部门经理400元起。

  (十七)如遇特殊情况,罚款条例没有规定的,可比照相关条例执行。

  第五条 员工记功的奖励与记过的.处罚方法:

  1.同年中三次记功,岗位工资自动升一级;

  2.同年中三次记过,岗位工资自动降一级;

  第六条 其它

  (一)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二)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