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评优评先制度参考范文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能够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在班级思想品德评定中获优秀等级。
(2)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学习、生活中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各方面素质全面发展。
2、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能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在班级品德综合评定中达到优秀等级。
(2)热爱学习,能认真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期末抽测成绩优秀。
(3)身体素质状况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能够达到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残疾者除外)。
(4)凡在体育竞赛,校运动会上获奖或在音乐、美术等各类比赛中获奖者及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评选。
3、优秀班干部条件
(1)必须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的班、队干部,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作用。
4、各类积极分子条件(包括学习、文体、劳动、学雷锋积极分子)
(1)学习积极分子:热爱学习,能认真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期末抽测成绩优秀。
(2)文体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有一定的文体特长,带头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能积极主动地协助班级或年段开展好文体活动,在年段或校文艺演出、校运动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劳动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日常的卫生劳动和其它公益劳动,完成任务好,表现突出,并能起表率作用。
(4)学雷锋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能积极参加学雷锋好事活动,并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评选名额(待定)
三、评选办法
由政教处和少先队大队制定评选方案,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根据评选条件提名,班级内民主评选。
选拔班干部一般有五种方法:班主任选定、民主选举、班主任选定和民主选举相结合、毛遂自荐、毛遂自荐和民主选举相结合。
1、班主任选定。这种方法一般是在班主任接受一个新入学的班级的时候使用。这是因为班主任对新班级学生的情况不尽了解,同学之间也彼此不了解,而班级又不能没有班干部。所以班主任只凭借学生档案和学生的初步的'印象,暂时选定班干部来组织管理班上的工作。这是暂时采取的办法,它的弊病是由于对学生了解不全面,不一定能选出合适的人。
2、民主选举。新班级组成了,同学们相处了一段时间,彼此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群众关系等方面都有所了解以后,就可以通过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民主形式来选举班干部。选举时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工作,说清道理,讲明意义,使同学们正确对待选举,同时要注意防止一些学生拉小山头或开玩笑不负责任的不良行为。
3、班主任选定和民主选举相结合。这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有了民主选举,班主任还要进行集中,然后确定人选。
4、毛遂自荐。有的同学各方面条件好,可不爱表现自己,因而很难被发现。为了发挥他们的才能,可采用自荐的方法。教师首先要做好宣传,讲明自荐的作用意义,敢于自荐。这种方法选拔的往往是既有才能,又愿意当班干部的学生,因此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容易把工作搞好。当然班主任还要认真鉴别、选拔,做到贤者不漏、差则不选。
5、自荐和民主选举相结合。自荐和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克服这两者的不足,具体做法是先自荐后民主。这样产生的班干部,因为有信心有能力,又得到同学们的支持,容易搞好班级工作。
四、奖励办法
1.学校各类先进,经学校审批后,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品,召开全校师生大会给予表彰,并上光荣榜。
2.凡评上各类先进,名单都载入学校光荣簿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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