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普查实施方案策划书(4)

时间:2021-08-31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税源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税源管理过程中具体问题,安排部署税源管理工作,并形成制度。

(四)建立督查抽查制度

  所有填报普查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财务会计帐表和纳税资料,根据普查要求据实填报,不得人为调整和估算普查数据,要确保数据准确和真实。领导组办公室要按一定比例进行质量抽查,普查结果与抽查结果严重不符的,要限期重新普查。对弄虚作假、编报虚假材料或拒绝、阻挠普查,严重影响普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每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确保普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反映实情,查出实效。

(五)严格工作纪律

  各普查组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对工商企业提供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各普查组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程序检查,确保普查结果客观公正,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得接受企业宴请和各种礼品赠送,树立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良好形象。

(六)严格目标考核

  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对税源普查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对在税源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在税源普查工作中,领导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得力,税源普查登记造成遗漏或失误,组织清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税源流失的,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