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2)

时间:2021-08-31

  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2

  本人承诺:在新河家园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以安全保生产,杜绝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章、违纪行为。

  2、落实完善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3、保证项目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落实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4、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并严格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6、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到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秩序化、项目管理规范化。认真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组织落实整改,发现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全力遏制事故发生。

  7、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制度,并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教育。对于建设单位分项直接发包的工程,按照安全协议内容进行管理。

  8、组织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严格落实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9、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使用;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弄虚作假,不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10、对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组织落实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组织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组织做好现场防护。

  12、认真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掌握本项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并严格实施监控管理。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方案施工。

  13、认真落实设备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重点设备管理。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组织起重机械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14、建立项目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临时设施布置科学、合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5、落实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6、建立并落实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7、组织制定实施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充分准备。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18、服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反馈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9、落实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2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施工单位收集管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3

  (建设工程名称)的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监理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和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三、本工程使用或者安装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设备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单位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款的支付及竣工验收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四、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到形式,实施监理。

  五、该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本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六、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七、监理单位负责在工程监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因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八、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