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防汛应急预案(精选3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街道防汛应急预案(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扎扎实实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省、地和《介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介休市2018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为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其职责是:接受党工委、办事处关于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汛期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它任务;配合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行动。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各单位采取措施做好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职责
1、负责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排查工作,做好汛期宣传;
2、遇到险情,立即组织群众转移,妥善安置群众;
3、各社区要做好辖区内下水管道清淤疏通工作的监督和上报工作,在紧急情况出现时上报街办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1、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对街办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服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2、防汛指挥部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指挥办事处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组长负责。
3、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在组长、副组长领导下做好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
包社区领导主动到所包社区进行防汛检查,了解分包社区防汛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社区搞好除险加固、背街小巷下水道清淤疏通的监督、上报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按照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掌握汛情,指导督促各分包地点及早作出部署,与社区共同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指导各分包社区在灾情到来时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妥善安置好辖区居民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四、防范工作
1、办事处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6月至9月为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2)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
a、做好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时间、内容、地点、单位、姓名。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b、做好上传下达;
c、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资料;
d、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脱岗;
e、按时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
f、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
2、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通过集中摸底排查评定辖区内防汛重点区域,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维护通信、信息网络,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3、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第一防汛责任人,由所在辖区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防汛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熟悉所负责辖区内的基本情况;了解所负责辖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汛前要对所负责辖区进行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预报有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时要在辖区重点区域现场值班,指挥、领导防汛工作;当辖区内出现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抢险,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并向防汛部门报告。
4、制定防汛预案。各社区结合实际,负责制定本辖区防汛预案。
5、做好辖区内对除险加固、背街小巷下水道的清淤疏通的监督和上报。汛前,各社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的规定,抓好辖区内工作,确保各个街道排水设施畅通和防汛安全。
五、防汛工作规程
1、街道防汛指挥部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办事处指挥部应立即把上级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以电话的形式通知社区居委会。
(2)各社区居委会电话通知,认真落实精神、检查防汛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社区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
2、当接到上级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由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提出具体的措施,向各社区发出通知。
(2)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到防汛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辖区的防汛抗灾工作,包社区领导到分包社区,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指挥。
(3)各社区要按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的防汛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地带的居民、仓库、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加强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必须到位,办事处和社区领导要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联系。
(5)办事处、各社区的一线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救灾。
(6)出现灾情时,各社区要按照各自制定的防汛预案组织实施。
六、规范报告内容
办事处在报告有关防汛抢险救灾情况时,都必须规范报告内容:
1、防灾行动情况。主要报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划定防汛重点范围、派出工作组、制定措施、行动效果。
2、灾情报告。灾情主要报告受灾范围、受灾人口、受淹程度、倒塌房屋、死亡人口、停产企业、铁路公路中断、损坏输电线路、损坏通讯线路、直接经济损失。
3、抢险救灾措施。主要报告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即投入资金、物资、设备,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机关干部、群众),抢修交通、通信、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转移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安置灾民生活等。
七、决策方式
1、授权决策。在防汛抢险的紧张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根据防汛的需要,授权包社区领导,社区领导作出防汛指挥决策。
2、会议决策。在防汛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防汛的具体情况,召开防汛紧急会议,作出防汛指挥决策。
3、请示决策。在防汛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做不了决策、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情,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后,才允许作出防汛指挥决策。
八、防汛应急处理程序
办事处值班人员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汛警报和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立即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进行通报,并迅速通知社区领导,要求即做好防汛准备,及时加强各险段工程的监测。
当上级部门通知洪水标准超过现有工程防御标准时,办事处立即发布防汛临灾预报,并宣传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包社区领导立即到达各自防汛指挥岗位。
社区在接到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后,立即组织本辖区的`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防汛抢险准备,及时动员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先行组织避灾疏散。
各辖区发生的灾害损失应及时统计并根据规定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防汛主管部门。
因防汛抢险及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林木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其它有关事项
未按照规定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的,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洪涝灾害灾情的,或者不执行防汛抢险指令、玩忽职守的,将根据《防洪法》第七章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