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通讯应急预案(2)

时间:2021-08-31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县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当前我县的防汛通信主要是利用社会公用通信网进行联络,通信设施主要有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为了做好全县防汛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县通信部门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县通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3.2预警监测

  县通信部门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内通信网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县通信部门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运行管理维护部门要对电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3预防预警行动

  县通信部门获得外部预警信息报告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后,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通信部分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3.4预警和发布

  预警: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大部分乡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大部分乡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发布: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可以确认并发布预警信息。县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造成大部分乡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重大影响,由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

  4.2应急处置

  4.2.1信息上报和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时,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单位,应立即将情况上报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在接到信息1小时内将情况汇报县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县电信运营企业获得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由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启动本预案。需要县政府进行协调的,应立即上报县政府。

  4.2.2信息通报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加强与县电信运营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4.2.3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

  发生突发事件时,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按照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县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传达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4.2.4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县通信部门收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抢修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2)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3)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4)县电信运营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应顾全大局,积极搞好企业间的协作配合,必要时由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

  (5)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4.2.5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4.2.6调查、处理、后果评估与监督检查

  县电信运营企业,包括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对特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7信息发布

  由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有关的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可授权县电信局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4.2.8通信联络

  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会议电视、传真等。

5后期处置

  5.1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县电信运营企业应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汇报,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2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县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机构组成。县通信部门应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以满足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6.2物资保障

  县电信运营企业应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的保障机制,并按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6.3必备资料

  县电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地图、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物资储备清单和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6.4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电信运营企业在平时应加强技术储备与保障管理工作,建立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与专家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在决策重大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方案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

  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和机构分析当前通信网络安全形势,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6.6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6.7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6.7.1交通运输保障

  为了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资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点,县交通管理部门为应急通信车辆配置执行应急任务特许通行证。在特殊情况下,县交通部门应负责为应急通信物资的调配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支持,以保证应急物资迅速到达。

  6.7.2电力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时,县供电公司优先保证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

  6.7.3经费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县电信局承担;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参照《国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7附则

  7.1名词术语说明

  (1)通信是指电信网络。

  (2)特大通信事故是指由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枢纽楼破坏、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等情况。

  (3)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是指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通通信有限公司等。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更新,并根据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和指示启动。预案坚持周期性的评审原则,每年一次,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修改。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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